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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政府采购 律师大有可为——一位专业政府采购律师“现身说法”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6-01-11 20:54:4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我给律师送《释义》

服务政府采购 律师大有可为

——一位专业政府采购律师“现身说法”


■ 本报实习记者 张明柳

时代的洪流中,大到国家,小到组织、个人的发展都是在顺势而为。在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庆亮眼中,政府采购领域律师的发展前景与国家的法治化进程是息息相关的。近日,《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联系并采访了曾担任财政部门法律顾问的孟庆亮律师,希望能了解到服务于政府机关的政府采购法律顾问对自身行业发展的认识和看法。

孟庆亮是名副其实的政府采购领域政府方的法律服务的实践者,参与过财政部门多起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以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和论证,还参与过多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活动。与此同时,他还从事其他行政机关的常年和专项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参与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工作。作为身处第一线的政府采购领域法律工作者,他一直秉承与时代同呼吸、与行业共命运的信条,用专业知识来装备自身,用职业理想来引导自我。

职业理想指引我走上政采路

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难度大、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这是很多担任政府采购法律顾问的律师们普遍反映的问题。难度大,却仍有很多律师在为之攀登奋斗,政府采购法律顾问在从业者眼中究竟是一条羊肠小径还是康庄大道?这是记者抛给孟庆亮的第一个问题。

“我的母校是始终秉承‘法治天下’精神的中国政法大学,我的专业又是和政府密切相关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所以于我而言进入政府采购领域并不是机缘巧合,而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孟庆亮说自己毕业后在短暂从事其他工作后就进入律师事务所,一头扎入了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行业,“能够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也就是红头文件的起草论证,参与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是法律专业人士参政议政作用的体现,也是法律工作者的职业理想所在。”在服务政府机关的实践中,经常会涉及各机关有关政府采购的事项,凭借不断积累的经验,2013年孟庆亮正式由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委派到某财政部门,现场协助财政部门处理日常发生的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等案件处理,并处理就此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与政府采购监管深入接触。

在工作中由于经常需要处理社会上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举报和投诉,孟庆亮也会接触很多参与政府采购的大企业,凭借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也曾收到过不少企业抛来的橄榄枝,筹码极其诱人。“虽然内心的天平也小小倾斜过,但是职业理想始终会在关键时刻帮我把角度调正”,孟庆亮说,“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即使不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从普通公民角度而言,能参与论证与公众和自身密切相关的制度和决策,也绝对是精神层面的康庄大道。而且,随着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政府采购领域的法治化进程也逐步加快,我相信并愿意坚持自己的选择。”

法制进程推动政采更上一层楼

“多年来中国财政收入增速远高于GDP,财政收入该如何花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话题。而实质上很多属于政府采购领域的项目并未被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服务购买等,政府很多购买行为没有依照政府采购法来运作,这也是导致政府采购始终没有走上‘高大上’道路的重要方面。”在孟庆亮看来,虽然中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起步比较晚,但发展很快。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李克强总理每年都在加大推进信息公开的力度,这对政府采购而言也同样有着颠覆性的影响。信息公开反映到财政领域则会激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工作中来,由政府机构通过公正评比来选出质量上乘、价格公道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除此之外,‘一带一路’政策也给政府采购带来无限生机,新出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更是将政府采购的法治化进程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孟庆亮说,“财政部的统计数字显示,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财政支出比重不断走高。同时,政府机构的法律意识也逐年增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15年5月,24年来第一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其中增强了法律对政府机构的约束力度,被学者誉为可以有效地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的法律。

“以前政府采购对机关单位而言就是普通的日常工作,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没有现在这么强烈,投诉质疑案例并不多见。如今,随着各项法制的不断完善,这些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府采购的投诉质疑逐渐增多,这也是目前政府采购专业律师比较紧缺的原因之一。”孟庆亮告诉记者,除了政策层面的推动外,随着互联网信息时代的到来,公众对政府采购的关注度与日俱增,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代理机构呈现专业化、标准化的态势,质疑投诉、复议诉讼的案例数量也不可同日而语。与之相对应的政府采购领域律师的业务也多了起来,政府采购律师成了稀缺资源。市场机制调节资源配置的原则重新发挥作用,推动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参与到政府采购领域来。

政采律师价值体现在多方面

为财政部门等政府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初始阶段,孟庆亮说自己其实并未得到太多认可。随着各项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政采专业知识的累积,律师逐步展现出法律工作者应有的优势和价值,如协助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草案、论证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案件应诉工作等政府法制工作等。在不断的磨合中,孟庆亮将法律工作者的价值渗透到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方方面面。他所在的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作为司法部评选的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多年来,始终对行政法律服务领域保持关注和投入。

“监管政府采购的各级财政部门的内部法制机构会聘请外部律师事务所做法律顾问,其中涉及大量政府采购事务。”孟庆亮认为,政采律师的可施展空间不止也不应只局限在政府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也需要政府采购律师介入,以实现各程序环节的标准化和公正化;政府采购供应商竞争白热化,也为政府采购律师提供了一片大有可为的空间。

目前,孟庆亮虽然已不在财政部门现场从事政府采购的一线工作,但是仍服务于各大政府机关,跟政府采购领域仍有密切联系,也仍会协助财政部门处理一些政府采购相关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问题。作为常年服务于政府机关的律师,孟庆亮说,自己所处的位置往往能更全面地看待问题,虽然政府采购领域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经常反映一些政府机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存在“走程序”的形式主义现象、政府机关对采购项目设置隐形门槛,无法实现公平公正竞争等情况,但这些都是政府采购螺旋式发展进程中无法避免的。“公众由于离政府比较远,往往没有办法理解政策制定工作的复杂性和实际执行的难度,但是政府方面一直都在十分努力地完善相关流程,为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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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539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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