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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刊专题】政府采购与民生服务(3)

栏目: 专题区 时间:2014-02-21 11:19:1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城市样板】潍坊

城市的建设不仅映射出一座城市奋斗的缩影,标杆一座城市的发展高度,更代表了这座城市的生活方式。因此,把城市规划与建设交给谁,成为管理者们思考最多的问题。现在,越来越多的城市选择把这项重任交给政府采购……

山东省潍坊市从2003年起将城建等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并从项目立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编制、开评标程序和相关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目光所及的城建都是政府采购的

本报记者 邢晓丹 通讯员 马进礼

现在在互联网上搜索山东省潍坊市,出现频率最高的一句话是:这是一个被绿色包围的园林城市。规整的绿化带、宽敞的马路和大气却不张扬的火车站广场……这些能很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且让广大市民都受益的项目,都经由政府采购。

2003年潍坊市政府印发了《潍坊市城建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掀开了政府采购延伸到工程领域的篇章。9年过去了,该市工程采购在项目内容和资金管理上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并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体系。“目光所及的城建工程都是政府采购的”,成为让该市引以为豪的一句话。

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很多省市都只是在资金上对其进行统计和管理,而在潍坊市,政府采购却是实实在在地参与到了工程项目采购的过程中。那么该市又是如何介入和扩大工程项目采购范围的呢?潍坊市财政局局长田民利告诉记者:“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是推进潍坊市工程采购逐年发展的关键。”

记者在潍坊市财政局了解到,潍坊市委和市政府一直都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也经常听取有关情况的汇报。“2003年,潍坊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的发展战略和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围绕这一决策部署,潍坊市政府下发了《潍坊市城建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将城建等工程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范畴,并从项目立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编制、开评标程序和相关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田民利介绍说,“同时,我们财政局党组也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效益的目标,将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作为财政支出综合改革的3大内容,统一布置、统一考核。”在潍坊市委和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该市财政局对内各科室相互扶持、共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把许多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都纳入到政府采购范围;对外与建设和规划等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

潍坊市将城建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以来,先后有张面河、虞河、白浪河改造工程,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阳光大厦建设工程,市区道路改造工程,火车站广场工程,植物园改扩建工程,白浪河上游湿地及景观配套工程,市奥体中心工程,潍坊学院体育场工程,援建北川建设工程,荣复军人医院工程和十笏园建设工程等多个项目成功实施。2011年,潍坊市工程项目支出65.29亿元,占全市全年政府采购总额的79%。在促进潍坊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这些项目也以其过硬的质量让市民受益匪浅。

几年来,潍坊市本着“融得来,管得好,还得上”原则,不断加大城建资金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特别在“管得好”环节,建立了包括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财政专管员在内的“五项制度”,以及立项、采购、验收、结算、纳税和批复“六道关”。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体制机制管事的管理体系,杜绝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潍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元春介绍,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事前负责制定项目的评审值,为管控和节约财政性资金设置了第一道关口;在事中,该中心会派驻两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财政专管员,及时介入施工现场,对工程量计量、材料价格确认、变更签证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参与和监管。工程实际结算值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据的评审结论为准,既保证了城建项目资金要求,又节约了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如何保证其公开、公平、公正,如何保证这些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是潍坊市财政局开始接手工程采购项目时面对的一个难题。不过随后他们就用全流程公开和科学的方法,破解了这个难题。首先,每个工程项目都会有一个评审值,作为政府采购的最高限价,报价高于评审值的报价部分不得分。评审值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据,待到开标之前一小时,这些数据才会汇总加和,这样就会使项目开标前,不会出现泄密的情况。其次,该市的专家抽取系统实现电子化。专家抽取后,也是通过电子化系统语音通知,负责抽取工作的经办人员也不知道是哪几个评审专家将要参与评审,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评标环节的规范运作。另外,该市在工程采购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化的工作流程,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政府采购招标现场,市纪委监察、检察部门现场监督,公证部门全程公证,审计部门跟踪审计,实行部门之间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机制。中标结果根据《潍坊市政府采购结果公示制度》,在指定媒体上公示3天,投标单位有异议可向监督部门投诉,没有投诉后,再发放中标通知书,从机制上、制度上保证了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记者手记】看得见摸得着的政府采购

本报记者 邢晓丹

驱车进入潍坊,迎面而来的就是宽敞的街道、美观的绿化带和规划有序的建筑物。路旁风筝形状的LED灯彰显着这个城市的特色,穿城而过的虞河两岸,遛弯的老人们安享着城市改造后的美丽风光。

这是一个美丽的现代化城市。初来乍到,这是潍坊给记者的第一个印象。随行的潍坊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路过来,看见的一草一木都来自政府采购。在潍坊,政府采购是所有老百姓都能看得见、摸得着并且能在日常生活中直接受益的。

2003年以来,潍坊市政府采购实际支出437.02亿元。其中2011年实际支出82.91亿元,城建等工程类采购实际支出65.29亿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79%。记者不禁在想,政府采购这4个字被多少潍坊百姓所熟知呢?“有一部分公众还是知道政府采购的。”潍坊市财政局局长田民利告诉记者,“不过不是所有市民都知道这些工程建设和设计规划都是出自政府采购之手,在大多数人的认识中,这些都是政府为市民做的事。做好了,百姓会说政府好。所以我们肩上的担子很重。”

潍坊每年在民生建设上投入了大量的财力,但是记者在潍坊市财政局拿到的一份该局打印的潍坊市政府采购基本情况简介,却是双面纸打印。拿着这份材料看着街道上车流汹涌,潍坊财政人勤俭持家、心系民生的作风跃然纸上。

【操作秘笈】

充分提升评审专家积极性和工作规范性,保障民生市政等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潍坊推行评审专家考核制度

本报讯 记者 邢晓丹 通讯员 宋来忠 报道 山东省潍坊市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如果工作尽职尽责,将会得到奖励,反之其将会被取消或暂停评审资格。这是记者近日在该市财政局得到的消息。

记者了解到,潍坊市目前的年政府采购额一直较高,且处在逐年稳步攀升的态势。同时该市的工程采购项目都已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其中有较大比例涉及民生和市政建设的工程项目。鉴于此,评审专家的使用和管理在该市显得尤为重要。潍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元春告诉记者,为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得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评审,该市建立了评审专家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制度。

潍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专家管理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在工作中,该市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评审专家进行评比考核。其中包括每年对评审专家的评标情况进行抽查评比,如果某专家全年出现3次给项目的评分明显超出平均值,那么该专家要对此写出情况说明。对不能说明正常理由的评审专家,该市将对其采取暂停评审的措施。此外,在评审工作中,评审专家若有迟到、早退或者无故不参加评标等问题,该市财政部门将及时将此情况进行通报。“目前,我们与监察部门一起已经先后对3名存在这方面问题的评审专家进行了书面通报,暂停或取消了其评审专家的资格。”这位工作人员说。

在进行严格考核的同时,潍坊市也十分注重激励评审专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要做的,是以人为本、珍惜评审专家劳动,为他们搞好服务。”李元春说,“这里包括合理发放评标服务费、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评审专家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记者在潍坊市政府采购招标大厅遇见了一位刚刚结束评标工作的评审专家,这位专家告诉记者:“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是来这里评标的感触很深。不但招标大厅的硬件设备非常棒,在现场的财政局工作人员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作状态和职业素质也非常好。他们很规范,我们评审专家自然也就会用专业知识去严格执行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工作。”

据李元春介绍,潍坊市在对评审专家进行使用和管理的过程中,除了推行考核制度之外,还创新了评审专家选聘渠道,严格评审专家的准入制度。“2003年我市将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这对评审专家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方面在媒体上广泛宣传、征集专家;另一方面也整合高效和科研机构的专家资源,建立专家征集的长效机制。此外,我们也整合了各代理机构的专家库资源,建立了专家推荐制度。”李元春说,“我们要求各代理机构定期向财政部门推荐评审专家,并将推荐数量和质量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专家在评审工作中的自律性,该市还要求评审专家在上岗前都要签订《潍坊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其中对评审专家的工作态度、接受评审项目之后的工作纪律和回避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要求。

【成绩单】

2011年潍坊市完成采购预算97.98亿元,实际支出82.91亿元,节约资金15.07亿元,节支率为15.38%。其中,工程类采购实际支出65.29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9%。

【荣誉簿】

2011年,潍坊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被山东省财政厅评为全省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先进集体;被潍坊市委、市政府评为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及城市建设先进集体;被潍坊市财政局评为党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

【相关链接】一座城市的采购侧影

黑河市

2005年起,黑龙江省黑河市将工程采购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目前,该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涵盖财政性投资的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城市亮化、市政桥梁、公益事业项目、农业和民生项目等方面,市直单位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金额占财政支出的近20%。

该市严格规范工程采购流程,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与市审计局、财政基建评审中心及工程造价招投标中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项目审批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图纸、工程预算和工程量清单材料等报送财政基建评审中心审核,由评审中心确定审结期限,并确保采购中心将控制价在开标前3天通知投标人。

2011年,该市共完成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城市改造等工程类项目109项,采购预算3.16亿元,合同金额2.89亿元,完成的工程类采购预算占全部项目采购预算的85.6%。

苏州市

江苏省苏州市计划从2007年起,对城区街巷的道路交通、雨污排水、市政配套、绿化景观、环境秩序、生活设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整治。为此,将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市政动迁、绿化养护、河道管理、物业管理、展览设计、中介代理、喷泉养护、药房协管等纳入政府采购。

2009年,该市提出用2年到3年的时间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的目标。在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中,率先对街巷、道路、新村环境保洁和城市河道保洁管理及环卫设备更新实行政府采购。其中,对公共卫生间的改建及保洁维护管理实施政府采购,大大改善了城市面貌,使公厕成为苏州的一张名片。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苏州市、区两级财政共投资6.1亿元,对中心城区731条街巷及114.5万平方米零星居民楼实施综合整治,受惠居民10.38万余户,共翻新道路63.85万平方米、维修道路5.54万平方米、雨水管道61.83千米、污水管道465.28千米、支管入院到户3.15万户、粉刷立面178.91万平方米、整治大院4315个、整治零星楼744幢、平改坡面积4.77万平方米。

南宁市

早在2000年,广西南宁市就尝试将政府投资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南宁市规定,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城建规划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如道路绿化亮化工程等;并将防洪指挥系统建设、为民办实事、村村通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管理。从采购项目类别上来看,工程类项目占该市政府采购规模的比重维持在70%以上。

目前,南宁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已经超过10平方米,高于全国人均水平,成为一座名副其实的绿城。

对于如何规范和推进工程采购管理,2006年4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采购方式、评标办法、专家管理等,取消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和资格预审,改为推行国际通用的“控制量、放开价、由企业自主报价,最终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无标底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还将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财政投资评审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工程采购监管。同时,对20万元至200万元工程施工、50万元以下工程监理、工程上限控制价编制服务等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在一系列创新措施推行后,2005年至2009年,南宁市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共节约资金51.65亿元,平均节约率达30%。

瓦房店市

从2003年起,资金来源属财政性资金的大部分工程项目逐步被纳入辽宁省瓦房店市政府采购,包括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园区建设等方面,如市城八线公路绿化带建设项目等,工程采购项目在全市政府采购规模中占绝大比重。对工程类采购项目,该市要求各采购单位5万元以下实行分散采购,5万元至50万元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50万元以上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因此,瓦房店市在工程采购过程中严格按《政府采购法》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在招投标程序上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程序运行。

该市在工程采购中实行严格的流程化管理,工程项目经政府核批后,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工程项目应先上报财政主管业务科室审核资金来源,再由财政主管工程项目的基建科审核投资预算,经局领导签批后,才可进入到政府采购环节。严格资金拨付,凡5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经验收合格后,采购资金必须通过国库专设的“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拨付到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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