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面推广远程异地评标
黑龙江全面推广远程异地评标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近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联合印发《全面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安排(试行)》,在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通过分级分类实施、资源共享保障等举措,进一步规范评标活动、提升监管效能、保障交易公平。
文件明确,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全面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并按照项目规模与专业需求,分为跨省远程异地评标与省内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两类。其中,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上、货物采购类2000万元及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专家资源不足或有特殊专业要求以及国家和省明确要求的项目,必须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其他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实行省内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
为保障工作落地,黑龙江将建立两大共享目录,夯实支撑体系。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梳理形成专家资源共享目录,实现跨省、跨区域、跨行业全库开放共享。同时,统筹全省评标工位资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哈尔滨、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跨省副场,各配备10个以上专用评标工位,各级交易中心登记可用工位,形成全省场所工位共享目录,为跨省、省内远程评标提供稳定场地保障。
评标全过程实行“全随机”管理,确保阳光透明。评标专家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专家库自动随机抽取、随机分配,专家信息对各方严格保密。省内项目副场通过系统随机选定,须分散在2个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避免集中扎堆;确有特殊需求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可协商确定,副场信息全程保密。跨省项目黑龙江省为主场时,副场由合作省份按协议确定,规范有序开展协同评审。
文件清晰界定各方职责。项目入场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主场,负责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开展的组织与协调工作;配合主场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副场,积极配合主场开展专家抽取、评标工位选取、专家身份验证、音视频连接、评标报告签署、专家就餐住宿服务、突发情况应对等工作。实施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行政监督职责按现行规定执行,原则上在交易主场开展现场监督,副场做好配合,并将音视频等资料于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主场,主场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交招标人备份。副场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要及时移交主场,由主场向有关执纪执法机关报告或移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筹协调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推进落实,负责制定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位标准和软硬件设施清单,建设、管理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组织符合条件的市(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合作省份联调测试。各市(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省级统一标准配备和维护本地软硬件设施,常态化推进省内远程异地评标,积极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在推进时序上,跨省与省内同步发力、梯次落地。跨省合作明确三步走:2026年4月底前与2个以上省份完成联调测试,2026年11月底前对接3个以上省份,2027年11月底前拓展至5个以上省份。省内评标坚持先易后难,优先在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推行。
下一步,黑龙江将以制度刚性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全面落地,持续优化交易流程、强化资源保障、严格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数字化、阳光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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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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