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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赋能 阳光增效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时间:2026-03-23 20:00:5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改革赋能 阳光增效

——新疆政府采购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彭勇琪

政府采购,一头连着政府公共服务保障,一头系着经营主体发展活力。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新疆财政厅)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核心抓手,锚定政策功能、优化营商环境、深耕数字治理,在政策落地、监管创新、服务升级上持续发力,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财政动力。

政策精准滴灌

激活市场发展新动能

“政府采购从来不是简单的‘买买买’,而是落实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的重要抓手。我们始终把发挥政策功能摆在首位,让财政资金的每一分投入,都转化为助力发展、惠及民生的实际成效。”新疆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其龙表示,新疆财政厅将政策导向深度融入政府采购全流程,让中小企业、脱贫地区企业等经营主体,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新疆财政厅将政策要求内嵌于“新疆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全流程保障。去年,全区专门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预算572.84亿元,占政府采购计划总额的66.94%;实际完成采购金额449.29亿元,占政府采购总量的75.33%。“这组数据的背后,是成千上万家中小企业拿到了实实在在的订单,市场预期稳定,企业发展的底气自然就足了。”宋其龙说。

针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资金压力大的问题,新疆财政厅大力推行政采贷、电子保函业务。去年,共向企业发放无抵押、低利率贷款2600万元,为2.43万家企业提供18.44亿元电子保函担保。“不用抵押、利率低、办理快,政采贷和电子保函让企业不用再为保证金、流动资金发愁,能轻装上阵、专注发展。”宋其龙表示,这正是财政部门优化政府采购服务、助力企业发展的初衷。

乡村振兴路上,政府采购的消费帮扶作用突显。新疆财政厅联合多部门印发通知,明确各级预算单位食材采购预算预留比例,去年预留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金额9153.25万元,预留比例达11.16%。“我们要让田间地头的优质产品,直通机关食堂、直达职工餐桌,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把产品卖出去、卖上好价钱。”宋其龙说,这一举措不仅拓宽了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的销路,更实现了农民增收、产业增效、机关受益的多赢局面,探索出一条可持续的消费帮扶之路。

守好公平底线

筑牢营商环境“压舱石”

“公平的市场环境,是对守规矩企业最好的保护。我们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坚决清除妨碍公平竞争的‘绊脚石’。”据宋其龙介绍,新疆财政厅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群众反映突出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掀起了一场政府采购领域的“大扫除”。

此次专项整治共抽查代理机构618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686个,处理处罚各类政府采购当事人234个,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让守法经营的企业更有信心、更有获得感。

新疆财政厅在严监管的同时,更注重执法的“温度”。在依法处理投诉方面,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通过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非强制手段,成功调解案件69件。“刚性监管是底线,柔性调解是智慧。我们既要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尽可能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宋其龙说。

  数字赋能提效

构建智慧监管新格局

“全流程电子化,不仅让政府采购实现了‘线上跑、留痕管’,而且让供应商实现了投标‘零成本’,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得到了明显提升。”据宋其龙介绍,2025年,全区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项目2.38万个,交易金额570.47亿元;完成采购计划备案49.56万条,发布信息公告20.08万条,全流程线上操作、全程留痕可溯,真正实现了“阳光采购”。

在深化电子化改革的基础上,新疆财政厅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持续提升采购效能。一方面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审试点,打破地域限制,优化平台功能模块,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另一方面指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框架协议的征集工作,目前已启动公务用车、计算机等10个货物类,以及车辆保险、会议定点等5个服务类框架协议的征集工作。

“改革的步子还得迈得更实些,智慧监管还得再‘聪明’些,政策落地还得再‘细’些。”据宋其龙介绍,新疆财政厅将持续深化数字赋能,建立现代化智慧辅助监管模式;同时狠抓政策落地,让政府采购成为稳经济、促发展的重要杠杆。

此外,新疆还将从补齐制度短板、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为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筑牢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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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18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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