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创新监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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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创新监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本报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财政局聚焦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创新与政策功能落地,逐步探索出一条精细化管理之路,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可借鉴的“枣庄方案”。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市完成政府采购规模达10.71亿元,同比增长24.77%,其中,中小企业获得枣庄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达9.91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的92.53%。
以制度筑基,强化源头约束,筑牢采购预算“防火墙”。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深度嵌入《枣庄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资料(2025年)》,要求采购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全面完整、科学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充分论证采购需求,严格落实政策功能。严格管控预采购,规范预采购资金来源审核程序,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预采购适用情形填报预采购计划,对于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采购,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不超支”。此外,创新裁决模式,市财政局联合市司法局印发《枣庄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构建标准化、透明化的裁决流程,搭建起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争议处理新框架,为供应商提供更便捷、更权威的权益保障通道。
突破传统检查局限,构建“专项整治+常态化监管”双轮驱动模式,形成全链条监督闭环。一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采购人内控专项检查,督促各采购单位对照政策新规自我体检、查漏补缺。同时,将内控建设深度融入“四类”问题专项整治进行重点抽查,以查促建,推动采购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从“被动遵循”向“主动规范”跃升。出台文件,明确采购人代表的资格条件和权利义务,设立十项禁止行为“高压线”。另一方面,建立常态化代理机构执业资格检查和业绩激励机制,对在枣庄市范围内执业的代理机构,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从业资格要求进行检查,对不规范、不合规的代理机构进行清理,检查结果按季度在“枣庄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示,进一步肃清代理机构市场环境。截至7月底,已完成第8批检查,公示211家合格代理机构。同时,按年度对在枣庄市执业的代理机构的代理项目数量、代理项目金额和服务采购人数量等业绩情况进行公示,引导激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此外,开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履职评价,选取政策落实、专家组成、举报投诉等关键环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以2024年度市直项目为抓手,对市直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采购行为进行了履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进行告知和公示,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采用预算约束、业务培训、督导调度、绩效管理等方式,敦促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足额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落实助企优惠政策。截至7月底,中小企业获得该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达9.91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的92.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5亿元,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0.22%。同时,将绿色低碳理念深度融入采购实践,截至7月,全市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金额817.71万元,优先采购环保产品1909.77万元。推广绿色建材采信平台,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落地落细。
通过“政采贷”平台持续释放金融活水,强化财金联动,推动财政政策和金融工具深度融合,发挥“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背书”价值,切实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门槛高、无抵押、缺信用等问题。自2021年“政采贷”平台开通以来,全市累计为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支持21.70亿元,其中,今年前7月融资额达5.81亿元。企业凭借中标通知书,即可快速获得信贷支持,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枣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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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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