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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内部控制视角下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创新机制探究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23-02-06 21:08:4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探讨与争鸣】

基于内部控制视角下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创新机制探究

■ 李佳慧

新形势下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要求,即在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层面,全面提高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能力,建设阳光型、高效型、节约型人民政府。政府采购从一定程度上关系到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成本控制。本文试图从内部控制视角分析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探究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创新机制。

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采购预算编制具有随意性,把关不严。

很多行政事业单位没有意识到采购预算计划编制的重要性。例如,有些单位年初有预算,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随意变更政府采购的内容、规模、金额,并未考虑“物有所值”原则,导致了财政资金的浪费。还有些单位由于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并未制定合理的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在当年临时采购,后追加预算,导致临时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和金额过于分散,没有系统性,造成预算难以形成规模。

——部分采购环节流于形式。

虽说有3家询价机制,但实践中只是象征性地走个过场,在具体执行时,仍存在人为设置一些不合理的条款,设备、型号、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等“对号入座”的现象。对于工程项目,往往存在采购人和投标公司多次补签、修改合同甚至是重新谈判的情况。某些招投标公司甚至会将工程项目进度拖延数年之久。

——岗位设置不合理,权责不对应。

一方面,不相容岗位未分离。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并未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如,政府采购的需求编制、材料复核、合同订立、项目验收等环节,并未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岗位长期固定,缺少轮岗机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岗位长期固定,权责不明确,加上没有定期采取政府采购自查自纠或专项审计等监督措施,容易出现用权混乱、越位等现象。

内控视角下政府采购的创新机制

——细化预算编制流程。

在预算一体化的大趋势下,财务的每一笔政府采购预算资金都要尽可能地细化、准确。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在采购行为发生之前,通过需求填报、市场调研、合理测算等方式,对纳入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的成本、金额进行细致、严谨地评估,以确保政府采购方案全面、细致、科学。

一是提出项目预算需求。业务需求部门根据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经过市场调查并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同类项目历史成交情况、“货比三家”等情况,测算项目经费构成,提出下一年度项目预算需求,履行决策程序,报财务部门初审、汇总。

二是财务部门审核。业务部门提交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单位预算编制管理要求对其进行审核,对涉及金额较大、技术操作复杂、专业性要求强的一次性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预算审查(审核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申报材料是否符合预算编制要求、经费安排的合理性等,如是否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纳入预算安排,并反馈业务需求部门。对于需要补充完善的项目,反馈业务需求部门进行说明或要求其补充材料。

三是编制采购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反馈业务需求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同时,由业务需求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认定标准,梳理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事项,确定对应的采购品目和预算金额,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符合要求的,汇总报财务部门;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至业务需求部门要求其进行补充、完善。

四是确定项目预算需求。财务部门汇总预算项目及涉及的采购预算,履行决策程序,经单位党委会议审议后,按规定报主管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提升采购人员的专业能力。

政府采购由于其特殊性和规模性,需要采购人员具有专业的业务能力、良好的道德素质以及廉洁自律的精神。具体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相关职业资格认定。要求采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源头上对采购人员进行筛选。二是由于新形势下政府采购品目逐渐增多,采购人员不能故步自封,需要不断地学习,如参加有关政府采购的培训等,不断更新自身知识储备。三是借鉴“公物仓”理念,建立政府采购专家人才库。行政事业单位可以聘用或者咨询该人才库中的专家,实现采购专业化人才的共享。

——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

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是确保整个内控制度政策运转的有效保障。

对于部门的考核评价,可以将各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纳入本单位对各部门的考核评价范围。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单位绩效管理部门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考核评价结果较差的,给予惩戒。

考核指标可以从依法行政、行政效能、安全维稳、党建工作等角度入手。具体而言,在依法行政方面,主要看是否存在未执行内控制度规定,导致采购人违法违规;在行政效能方面,主要看是否存在未执行内控制度规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如期完成采购;在安全维稳方面,主要是看是否存在未执行内控制度规定,导致发生舆情,造成负面影响;在党建工作方面,主要是看是否存在未执行内控制度规定,导致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此外,笔者建议,再设置一部分加分奖励指标,可以从完成重大采购工作任务、项目预算绩效评价优秀、单位领导书面肯定成效、受到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等方面考虑。还要设置一票否决事项。比如,出现未执行内控制度规定,导致采购人违法违规,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导致采购预算被财政收回或者严重影响项目顺利推进的;导致发生重大舆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导致出现违纪违规问题,被作出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的。

对于个人的考核评价,笔者建议,可以根据采购的岗位职责、风险等级、职权范围来设定相关的评价指标,还可以从党员积分制管理、评优评先、职级职务晋升等方面入手。笔者认为,此部分是提升参与采购活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关键,具体评价方式和内容可以纳入单位对个人考核评价的指标范畴,特别是归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要将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考核依据。具体指标方面,对照部门考核指标,细化到个人指标。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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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17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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