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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精准施策强监管 靶向发力激活力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2-06-10 16:38:0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惠州:精准施策强监管 靶向发力激活力

本报讯 今年以来,广东省惠州市财政局通过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供应商信用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公正及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等措施,加快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建设,助力打造更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首先,正本清源,以“责任清单”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惠州市财政局印发《惠州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试行)》,列出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需求调查、履约验收等37项法定职责,明确每一项责任的主要依据和主要违责风险,倒逼采购活动的专业化、正规化和法制化建设。选取惠城区、博罗县和仲恺高新区作为采购人主体责任评估地区,将内控制度建设、执行、编制采购预算、意向公开等20项内容作为采购人评估指标。

其次,诚信约束,以“不良行为清单”强化供应商信用管理。该局制定了《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清单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的通知》,标明了28项供应商“雷区”,依法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明确电子卖场供应商的信用管理工作,强化信用管理评价规则、信用评价方式和信用结果应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再其次,规范指引,以“格式范本”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公正。该局编制《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规范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的工作指引》,形成了41份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规范惠州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监督检查3类行为,规范执法流程,防范廉政风险。鼓励探索建立与裁决并行的约谈、调解等非强制方式的纠纷化解模式,并选取惠东县、龙门县试点开展有效化解政府采购纠纷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合理缩短投诉处理时间。

最后,加大力度,以“充分公开”强化政府采购透明度。该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息公开进行了全面系统规范,包括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公开渠道、明确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格式、明确公开时限,并提出了6项具体工作要求,选取惠阳区、大亚湾区试点专项开展透明度评估工作,不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惠州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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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49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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