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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找准着力点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21-11-11 21:35:3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找准着力点

■ 程玉

帮扶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之一。但在政府采购实践中,中小企业有效参与政府采购依然面临一些难点,主要表现在采购信息不透明、程序复杂,资质要求、财务担保要求高,融资困难等。另外,中小企业自身也存在能力不足、诚信缺失等问题,要破解这些难题,需要找准着力点。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深挖潜力、精准发力,为中小企业打造更加公平、高效、便捷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升级改造各级政府相关采购管理系统,创立“预留比例”新模块,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确认书时要明确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中小企业预留比例,从而有力保障中小企业获得更多政府采购份额。

着力帮助中小企业降低参与政府采购成本。要在“减投标成本、减救济成本、减履约成本”上下功夫,为采购主体提供规范、高效、便利、节约的政务服务,大大降低中小企业采购成本。“减投标成本”即依托电子交易系统,着力取消投标保证金与采购文件工本费,实现采购文件线上免费申领,节约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交通成本;“减救济成本”即有效畅通线上质疑、投诉通道,实现中小企业在线提交质疑、投诉文件,实时查看办理进度;“减履约成本”即依托“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平台,为诚信中小企业进一步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提高预付款比例等。

以精细服务实现提质增效。有效打通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与银行网贷系统的数据壁垒,中小企业可以在线申请信用融资,有效开通“政采贷”“疫采贷”等形式融资平台,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进电子保函全流程在线电子化服务,择优筛选保函出具机构。

建立供应商诚信“红黑榜”。个别中小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不注重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导致采购单位对企业的履约能力存疑。因此,可建立供应商诚信“红黑榜”,限制低诚信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对诚信企业要给予鼓励,对缺乏诚信企业要适度惩罚,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作者系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党校报》编辑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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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99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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