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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主动作为防疫情促发展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0-10-26 16:33:0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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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主动作为防疫情促发展

本报讯今年以来,深圳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该市市区两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助力新冠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第一,首发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政策,保障防疫物资“速到位”

2020年春节前夕,国内刚刚出现新冠疫情苗头,深圳市财政局即在第一时间响应,全国首发采购便利化政策,迅速搭建应急防疫物资网上采购商城,各单位通过便捷渠道采购的医疗设备、防疫物资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迅速建立采购“绿色通道”。2020122日,深圳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财政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采购人因开展联防联控工作需要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无论金额大小均由采购人自行采购,需要即时确定供应商的,可直接向供应商采购,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需在采购完成后,通过指定网站公开采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积极搭建防疫物资采购网上商城。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开设“应急防疫物资”专栏,通过公示准入方式,在线公开征集供应商,采购人通过网上商城在线采购应急防疫物资。同时,开设应急防疫物资采购需求发布专栏,促进供需对接。截至8月底,网上商城共成交应急防疫物资近300万件,累计成交金额超过4000万元。

第二,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新增供应商同比实现“逆增长”

一是全面实行电子化采购。深圳实现了从供应商注册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参与深圳采购活动不受任何地域限制,可以随时随地、免费便捷地获取采购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参与项目投标。此举每年为投标供应商减少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文件印刷费、投标人员差旅费等合计超1亿元。

二是强化在线服务功能。疫情期间,深圳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又新增上线供应商在线注册、在线质疑、在线投诉、在线支付、在线签订合同、在线意向公开等一系列线上服务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供应商。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4753家,同比增长17.9%,在疫情期间实现“逆增长”。

三是积极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改革。深圳是财政部选定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试点城市之一,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分别制定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采购人于20205月一揽子公开全年采购意向。截至8月底,全市已有346家预算单位,共计公开政府采购意向799条,涉及资金规模逾150亿元。采购意向信息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同步公开。

第三,发布“政采十条”惠企政策,帮助受困企业渡难关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深圳市财政局于20203月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措施》,通过鼓励金融机构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放贷、及时支付采购资金、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等十项措施,帮助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成效明显。

一是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免收履约保证金,减少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市政府采购活动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退还已收取的存量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存在违规行为的,由没收投标保证金改为诚信管理。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鼓励通过保函方式收取。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截至8月底,全市退还投标保证金超过2.5亿元,惠及企业超过两万家。

二是通过预留份额、价格扣除、标识引流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的中标几率。修订和完善部门预算草案模板,要求采购人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按照顶格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中加挂中小微企业标识,采购人执行电商采购或协议采购时,优先选择中小微企业供应商。2020年上半年,88.97%的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

三是深化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2016年底深圳推出了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将金融机构放贷情况作为财政业务代理银行评价的加分项,鼓励金额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放贷。20201-8月份,深圳实际发放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贷款1.95亿元,其中98%的贷款企业为中小微企业。

第四,鼓励采购创新产品与服务,推动新兴产业“稳发展”

深圳出台政策鼓励采购单位采购创新产品与服务,并做好资金保障,引导全社会形成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5G、智慧城市、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和采购步伐。截止到8月底,深圳财政在疫情防控方面已经投入了超过68亿元,主要用于医疗救治、设备和防控物资、医疗机构基本建设等,做到物资保障和患者救治应保尽保。    

(苏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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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98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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