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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住采购中“乱伸的权力之手”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时间:2017-03-20 12:36:0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管住采购中“乱伸的权力之手”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工作纪实(上)

■ 本报记者  范春荣

“政府采购6个主体、4个业务环节、6种主要采购方式的200多个细化流程步骤,20项监察节点和规则,我们一定要用‘制度+科技’的模式管住它,管好它!”这是2016年年初,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对厅党组、省纪委立下的军令状。回首一年来的工作与成果,让人不得不对福建政府采购人言必行、行必果的“较真劲”竖起大拇指。

全面部署落实在人财物上

年初,福建省财政厅选择将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作为落实《福建省2016年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工作要点》的“实验田”,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与规划。这里的“全面的部署与规划”并不是一张空头支票,而是实实在在的人财物——2016年年初,省财政厅牵头成立了政府采购网上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包括省发改委、监察厅、经济信息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包含流程和技术再造、制度规范两个工作小组。同时,从10个相关处室抽调了15名业务骨干,在固定的工作场所里承担起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目前,共举行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会议4次,研究解决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有关问题;我们采购监管办每半个月至少与省纪委预防室面对面交流一次,并书面向省监察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厅信息中心每周组织一次业务例会,督促软件研发企业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主任兰生话不多,却是一个很好的受访者——详实的数据和准确的内容随时都可以从他不多的言语中“流淌”出来,没有误差,不需要反复核对。

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之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工作方案》经省纪委领导审定后于当年3月底印发。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为22个具体事项,落实到了相关处室和责任人。当然,这个工作结果的背后是一串数字:福建省财政厅共举办省直单位座谈会5次;单独或会同省监察厅有关领导及同志赴地市开展调研4次;举办厅内研讨会20余次;组织10家以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加的需求论证会6次。

18项制度破冰前行

2016年12月23日,被斜风细雨包裹的南京城,一年一度的中国政府采购奖正进行着盛大的颁奖仪式。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因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专家管理等15项制度创新荣获了2016中国政府采购奖的年度创新奖,在会场受到了业内同行高度赞扬。

“事实上,这15项制度创新再加上2017年初出台的3项制度。一共18项制度是我们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这一契机,强化福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结果。”据兰生介绍,按照工作方案,他们首先组织了全省的政府采购政策清理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内容进行梳理,对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以及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予以规范,共废止文件73份。同时,他们又先后制定、出台了18项制度改革创新,内容涉及简化采购环节、规范采购行为、强化采购监管等。

听到记者询问这18项制度创新对实际工作带什么样的变化,兰生递上一张EXECL表,“这张表上对每一项制度出台目的、主要作用及前后变化都有列表性说明。”记者粗粗数了一下:为了降低产品价格的3项措施是全新的,改革之后是没有相关规定;优化商品质量的4项措施中有3项是全新的。(文章发表时附《政府采购改革创新工作情况(含前后对比)》表格)

用技术实现透明度

有了制度,接下来就要着手用科技来固化。

福建省采购监管办在充分听取省直有关单位和地市财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优化政府采购审批、交易、支付和监管流程,重点在简化环节、压缩时限、防范风险上下功夫,共梳理出政府采购6个主体、4个业务环节、6种主要采购方式的200多个细化流程步骤,20项监察节点和规则。

摸清“家底”之后,他们决定将原有的“部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进行了整合升级,开发了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新系统包括公共服务、业务交易、监督管理三个子平台,具备电子交易、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分析预警、协作共享等主要功能,用实现采购活动有记录、有痕迹、可追溯、可跟踪来管住采购中“乱伸的权力之手”。

“在系统研发过程中,我们特别注重听取意见和建议,反复演练、不断提升,在省纪委、监察厅的指导下,对系统流程设计、功能配置、界面布局、语言表达等方面119项细节问题进行了改进、完善。同时,还向省科技厅、国土厅等10家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单位和11家采购代理机构开放演示、测试系统功能,接受评判,吸收合理意见,提高系统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兰生对全新的系统很有信心。

3月1日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在省本级预算单位正式上线,进行政府采购业务的流转、办理。并计划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在市、县(区)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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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51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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