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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真招解决采购难题——访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03-12 21:20:2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山东出真招解决采购难题

——访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

■ 本报记者  范春荣

效率与价格问题是每年两会代表委员关注政府采购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采购的难点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带来了该省解决这两大难题的药方。

药方一:启动“预采购”制度。过去政府采购以预算为起点,每年人代会批复预算后才能正式开展采购活动,采购进度滞后于时间进度。2014年年初,山东省财政厅研究推出了“预采购”制度,让预算单位早准备、早行动,此举措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时间提前3个月左右,不仅解决了预算正式下达前的提前采购,也为跨年度预算的一次采购、分市下达预算的全省统一采购提供了实现途径。2014年通过“预采购”制度完成采购额25.42亿元,受到广大预算单位的欢迎和赞赏。

药方二:“直通车”让政采驶上快车道。2014年,山东省在全国政府采购领域首次取消20余项多部门、多处室、多环节的计划审核事项,以政府采购预算取代了实行10多年的计划审核,即预算单位只要按规定确定了品目、数量、采购方式、代理机构等有效要素,“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就会自动生成“政府采购确认书”,预算单位可以随时通过系统将确认书发送至代理机构,无需任何环节的审批,实现了政府采购“直通车”,节省采购审核时间近1个月。统计显示,2014年通过“直通车”制度完成采购金额21.65亿元,得到各方面充分肯定。同时,山东省还取消了进口产品审核,由过去的一事一申请,简化为统一公示、统一论证、统一审批。

药方三:提高限额标准,还权于采购人。2014年,山东省简化程序与强化监管并重,把工作重点从程序控制转向监督检查,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督,以转变职能、抓大放小为切入点,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小额零星采购上限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特殊的高校、医院等单位放宽到100万元,较好地满足了预算单位的临时性和应急性采购需求。

药方四:创新采购方式,缓解焦点矛盾。2014年,山东省财政厅会同济南市首次对11000多台便携式计算机和台式计算机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由于质优价廉,引得很多单位后续跟单。目前签订合同已达3万多台,比初次批量采购总量增长了1.7倍,共节约资金1200多万元,有力回应了政府采购“质次价高”的社会质疑。

此外,该省在服务类项目中尝试统采分签、采购合同续签等方式,利用合法的采购结果简化繁琐的采购程序。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制度,强化二次竞价,实行定点采购等方式,方便采购人。今年,该省将适时研究推出网上超市,方便预算单位的日常零星购买。

药方五: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服务政府采购。自2013年起,山东省以政府采购目录调整为手段,除将民生和通用类项目交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外,其余65%的专用类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完成,更多发挥社会代理机构的作用。

谈到今年的工作,于国安指出,透明是政府采购的核心,过去虽然也用不同的方式对政府采购信息进行了公开,但公开得还不够广泛、彻底、全面,对是否公开的约束也不够强。今年,山东省将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六公开制度,即公开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结果。通过自需求拟定到履约验收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规范,真正将政府采购“晒”在“阳光”下,推动政府采购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59期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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