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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再造政府采购流程——访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03-12 21:19:1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湖北再造政府采购流程

——访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

■ 本报记者 高红海

政府采购牵涉面广、各方关注度高,尤其是随着新预算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政府采购领域的改革更是迎来新的契机。

在此背景下,湖北省再造政府采购流程的探索及实践颇具启发意义。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将启动新的采购预算执行程序

“2014年,我们在简化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方面做了一些大胆的探索。2015年,我们将正式启动实施新的采购预算执行程序。”王文童介绍说。

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后,政府采购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但是,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把管理重点定位在节约财政资金和预防腐败上,这种定位过多地强调了“完全市场竞争”和程序限定的制度设计,扭曲了政府采购本应追求和达到的“物有所值”目标,形成了“重程序、轻结果”的导向,也使社会各界认为政府采购就是“财政审批采购”。

针对执行中的问题,王文童表示,湖北省借助新预算法出台的契机,按照“建机制、简程序、抓监督、促公开”的原则,从2014年下半年起启动了政府采购流程再造工作。

据王文童介绍,湖北省政府采购流程再造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出预算执行的主体地位、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采购人需求的研究,实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的转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采购透明度,促进采购行为规范。

这意味着,从2015年起,该省将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取消财政审核环节,确立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同时,政府采购由预算单位依法确定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并组织实施。在简化财政审批程序后,要求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内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工作的领导,并按照新预算法和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推动监管方式转变

再造政府采购流程后,湖北省2015年将重点抓好相关配套改革,实现监管方式的转变。

王文童介绍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条例》,2015年,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以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推进放管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为切入点,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为重点,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服务社会、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清理与《条例》不相符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各项改革工作。推进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加强集中采购管理,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全面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简化采购方式变更程序和要求,完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制度。三是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断探索政府采购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与审计、纪检监察等跨部门的政府采购协作监管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问责力度;依法加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和合同备案管理工作。五是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覆盖政府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采购监管信息工作,完善违法违规案件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是推进政府采购绩效考核工作。

2015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将从重程序向重结果转变,将事前监管转变为事后监督检查,将电子信息平台的动态监管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启动网络通报机制,并将通报结果上报省政府和省级纪检监察部门。

与此同时,湖北省还将启动政府采购网络监控系统的开发工作,利用信息化平台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管理。

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条例》对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了细化,使采购资金的概念界定进一步清晰,明确了政府采购工程的概念及适用法律、政策,实现了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较好衔接,明确了政府采购的政策调控功能以及责任追究和处罚。

王文童认为,《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有利于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该省将按照“修订一批、细化一批、填补一批”的思路,制定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办法。“我省将尽快拟定《条例》贯彻落实意见,并上报省政府,以省政府的名义下发《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意见》。”王文童表示。

此外,据介绍,今年,湖北省还将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等各类从业人员开展《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培训工作,利用不同媒介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59期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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