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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满意 须答好3个问题

栏目: 理论前沿 时间:2014-02-21 19:48:23 发布:测试 分享到:

让群众满意 须答好3个问题

 

■ 朱志成

记得家人朋友们听说笔者要到政府采购监管局上班时,都纷纷告诫,“搞采购的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能吃回扣哦”。由此可见,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这个名称里,“采购”比“监督”更能吸引大家的眼球。

虽然说大众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了解,但对政府采购行为却尤为关注。近几年来,新闻媒体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报道日益增多,可惜的是在这些报道中负面的消息占了很大的比例,一些“天价采购”等事件见诸报端,一时间成为社会热点,人民群众对政府的采购行为提出了质疑,表达了困惑。笔者觉得有质疑并不是一件坏事,这也是人民群众正当的诉求,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政府采购的关注度在显著提高,可以督促我们更好地做好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寻根问底,人民群众对政府采购质疑的原因之一是政府采购行为的透明度还不够。要增加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对政府采购工作满意,笔者认为,须回答好以下3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该不该采购”,即政府采购预算的公开度和合理性。2008年,财政部在《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表示将通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提高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文件规定预算公开的内容包括部门预算,而政府采购预算则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便是采购预算公开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预算的公开有利于将政府采购的监督向前延伸到预算管理环节,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监督;而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编制则是公开的基石。因此需要进一步细化编制内容,将政府采购预算具体到采购项目,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得清楚,也让我们广大群众看得明白。同时还应扩大编制范围,继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在财政一般预算中所占的比例,做到“应编尽编”进而实现“应采尽采”的目标。

第二个问题是“怎么采购”,即政府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自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至今,全国性的政府采购实施细则一直没有出台,但是各省基本都做出了政策补充。要保证政府采购的合规性,就需要各政府采购的采购人严格依照以上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地进行采购。

第三个问题是“采购得好不好”,即政府采购的效率。对此我们应该建立一个政府采购绩效考评体系。该体系应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为主体,以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考评对象,通过设立政府采购节约率、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增长率、政府采购支出费用率、年度盈余总额等指标,对政府采购进行全方位、多样化、多层次的考核评价,以这一评价来督促考评对象,发现不足,加强改进,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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