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十年
联想杯·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10周年有奖征文25
风雨十年
■ 刘伟
在《政府采购法》颁布10周年之际,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也走过了10年的历程。10年来,政府采购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普遍关注和支持。
在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之初,有相当一部分单位和干部职工对政府采购这一新生事物不了解,不理解,缺乏正确的认识。面对这种局面和状况,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通过学习讨论,提高了大家的认识。同时,为了使政府采购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宝鸡日报》、《中国财经报》等新闻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此外,我们还向我市长岭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西凤酒厂、宝鸡微电子公司、西府宾馆等多家部省属企业和全市影响知名度高的企业进行了宣传。通过这些措施,澄清或扫清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些不正确认识,为日后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通盘协调,宝鸡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财政局长为副组长,市纪委、监察、计委、经委、规划、审计、物价、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这样,就使政府采购从一开始就被置身于一个管得着、管得住、管得好的优良环境之中。
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势必涉及一些部门单位的既得利益,因此,工作中时不时地会遇到各种阻力。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经过研究分析认为,越是有阻力,越是说明这项工作势在必行;阻力越大,越是说明开展这项工作意义重大,越是需要坚推力行。这不仅坚定了我们推行政府采购的意志和决心,同时又促使我们严格按政策办事,认真地做好政府采购的每一项工作,做到无懈可击,不授人以柄。
在实践中,我们始终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自己的工作,即政府采购的一切工作,都要有利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有效节约资金;有利于源头治腐,纠正和制止经济交往中的不正之风;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机制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具体到工作的每一道程序上,要求自己:制作的每一套标书,都不能有一条失实;举行的每一场招投标会,都不能有任何失误;结算的每一笔资金,都不能有一丝失漏;签订的每一个合同,都不能有一点失信;自己承担的每一项日常工作,都不能有一次失职。
目前, 依法采购、和谐采购、双赢采购已成为我市政府采购的主旋律。以公开招标为主体的政府采购活动已延伸到定点采购,全市有定点维修单位18家,定点加油单位12家,定点饭店11家,定点印刷单位7家。
10年风雨,10年收获,凝结着采购战线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笔者深信,只要我们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坚持“三公”原则,政府采购的阳光大道会越走越宽广。
(作者单位:陕西省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