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本级建立政采专管员制度
【聚焦市级采购】
本报讯 记者吴敏 通讯员廖桂林报道 今后,四川省巴中市市本级各单位和巴中经济开发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将由专管员负责,以此提升该市各单位政府采购的执行力和规范性。
据了解,巴中市于日前提出将率先在市本级各单位和巴中经济开发区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并对专管员实行登记备案,即各单位将巴中市政府采购专管员登记表汇总报送至巴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政府采购专管员因撤销、调离、变更等原因发生人员变动的,各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市财政局,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目前,除了财政系统有专门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以外,其他单位几乎没有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由此导致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很难在各单位得到顺畅的贯彻和落实。”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政府采购改革的逐渐深化,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越来越细化,各单位没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所显现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因此,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和制度得以贯彻落实,该市决定在市本级率先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如果实行效果得到认可,该市也将考虑将这项制度向区县推广。
据介绍,该市对政府采购专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所负职责、相关纪律等进行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首先,要求政府采购专管员熟悉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政府采购事业、健康状况良好、并自愿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等。其次,要求专管员应尽职尽责地参与本单位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及采购全过程,并对这些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参与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负责办理委托代理协议手续等16条规定。
此外,该市还要求政府采购专管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从事相关工作,如出现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等行为,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和处分。
为了调动专管员的积极性,市财政局还将在年终根据各单位的采购情况及专管员的工作表现,评选出10名政府采购优秀专管员,给予通报表彰。并将不定期对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专管员队伍素质高、业务精、效果好。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