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汽车 >> 北京丰台:公车租赁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北京丰台:公车租赁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栏目: 汽车 时间:2014-02-21 10:58:1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张静远 通讯员毛庆玲报道 今后,北京市丰台区各预算单位的公车租赁需按照定点采购程序,从服务该区的39家定点供应商中选择。

这是记者在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采购科了解到的信息。据悉,今年7月,该局制定了《丰台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将公车租赁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畴,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该区各预算单位临时性用车租赁管理。这是北京各区县中第一个对公车租赁进行专门化管理的地方行政文件。

《办法》对公车租赁的时限和条件均作出了详细规定。依据《办法》内容,短期租赁不得超过6个月,可进行车辆租赁的事由包括: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等临时用车;单位因临时工作任务,且现有车辆编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临时租赁车辆。《办法》还就“临时工作任务”做出解释,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有时限要求的紧急工作任务、年度预算安排的特别工作项目或其他必须临时租赁车辆方能完成的工作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车辆租赁活动。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各级别预算单位租赁车辆的标准,例如局、处级单位应租赁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据悉,上述标准是依据《北京市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定》制定的,《办法》中的车辆租赁标准完全依照公车配备标准执行,并规定租赁车辆的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据悉,依据北京市、区资源共享原则,丰台区在北京市入围的车辆租赁中标供应商中确定39家自愿服务丰台的供应商签订服务承诺书,确定其服务有效期为2012年4月9日—2012年12月31日。据介绍,待租车辆已完全录入电子化平台,各预算单位可通过丰台区政府采购资源管理系统或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外网查询丰台区政府采购车辆租赁定点服务商的地理位置、车辆型号、中标价格、服务承诺等相关信息。各单位在车辆定点租赁服务商之外选择租赁单位的,视为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据业内人士介绍,依照一般车辆租赁的资金安排的惯例,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等临时性用车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单位因临时工作任务,临时租赁车辆,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同时安排预算。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