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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应成为振兴知识产权的助推器

栏目: IT 时间:2014-02-21 10:57:4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梁爽

一向热衷于保护知识产权的美国再次出手。日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表声明,对45家公司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这些公司在生产带有可伸缩USB连接器的电子设备时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在这份声明中,ITC表示,此次调查的具体涉案产品包括照相机、便携摄像机、数码录音机、MP3播放器、无线调制解调器和闪存驱动器等带有可伸缩USB连接器的电子设备。除美国本土企业外,本次涉案企业还包括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亚洲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商。

无处不在的知识产权保护

近年来,美国等发达国家针对我国企业开展的所谓侵犯知识产权调查或诉讼屡见报端。从美国莱伏顿公司状告中国通领集团的漏电保护断路器侵犯其知识产权,到日本爱普生公司状告包括珠海纳斯达集团在内的中国通用耗材企业窃取其耗材产品专利,这些案件尽管最终都以中国企业的胜利而收官,但是在长达几年的调查、诉讼过程中,中国企业所花费的人力、财力之巨大已经不言而喻。

不难发现,在某些发达国家眼中,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自己独有技术垄断的工具,在某种意义上早已成为进攻对手的大规模杀伤武器。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传统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逐步淡化,技术壁垒的力量日渐凸显。因此,某些发达国家借所谓知识产权打压中国企业,其目的就是从市场日益扩大的中国企业中分取一部分利润,通过收缴专利费提高中国企业的产品成本,从而削弱中国企业的成本优势。

保护知识产权,政采能做些什么

2005年1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标志着由政府牵头的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正式拉开大幕。在此之前的2001年和2004年,我国政府机关先后2次开展了大规模的正版软件采购活动。2010年,国务院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并由此拉开了新一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帷幕。2011年5月,中央国家机关正版软件采购网正式开通,更是彰显了我国利用政府采购制度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然而,在欣喜之余,疑问也浮出水面:除了采购正版软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政府采购还能有何作为?实际上,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保护知识产权这一课题早已不仅仅停留在软件等通用产品范围之内,其在多种产品和服务中均得到了体现。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201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开展专利权保护专项整治,开展生产、流通环节的专利执法专项整治,科学指导研发环节的专利保护工作,加大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及涉外等领域专利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那么,政府部门能否在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践行上述要求,在涉及民生、重大项目方面做好引导工作,提高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领我国企业更多地创造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这就需要多个部门通力合作。政府采购作为实施相关项目的重要一环,如何在标前做好引导、标后做好梳理都值得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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