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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招标负责人受贿工程拱手送人

栏目: 曝光台 时间:2014-02-21 10:57:3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编者的话:日前,中央工程治理办公室公布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典型案件,这些案件涉及领导干部滥用决策权、招标人泄露标底、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法违纪行为,本报将在曝光台栏目中陆续刊登这些典型案例。

本报讯 在中央工程治理办公室日前公布的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典型案件中,招标负责人收受投标人贿赂的案件有2起。

据了解,2009年,北京市丰台区第五小学委托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该校教学楼装修和操场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南京市金陵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为达到中标目的,与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阴激文串通,并许诺事成后给予“好处费”。评标前,阴激文唆使评标委员会校方代表胡毅彤给金陵公司打最高分。评标中,阴激文将其他评委打分情况泄露给胡毅彤,胡毅彤在阴激文指使下调低了其他公司分数,使金陵公司中标。事后,阴激文送给胡毅彤一张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权金城”会员卡。丰台区财政局作出撤销中标通知书的行政处理决定。阴激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胡毅彤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2006年至2010年,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原负责人卫林杰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为临汾市鑫信城建设担保有限公司、临汾市尧成担保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担保、代收担保费、开具保函等,收受回扣人民币48665元。在履行招标投标监管职能过程中,先后收受河南省惠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某等人贿赂人民币12万元。卫林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0年12月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戈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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