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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款节能车可减免车船税

栏目: 汽车 时间:2014-02-21 10:56:4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首批《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日前公布---

49款节能车可减免车船税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12家车企的49款车型成为首批免征或减半征收车船税的幸运儿。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以减免车船税的形式加大对节约能源以及新能源的车型的支持力度,首批《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也同时公布。重庆长安汽车等12家车企的49款车型入围《目录》。

据悉,本次公布的《通知》明确,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以目录的形式进行管理,并对管理的具体措施如认定标准、申报程序、《目录》的审核发布、核查等进行了规范。

据了解,符合认定标准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包括目前正在生产(进口)及已经生产(进口)的车辆,由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列入《目录》或《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的申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企业自行申请情况组织审查,不定期发布《目录》和《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公告,明确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的车型,明确属于车船税减免范围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的车型。

《通知》还对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的概念进行了明晰。如,节能汽车是指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系统、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主要或全部使用新型能源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纯电动汽车是指由电动机驱动,且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蓄电池或其他能量储存装置的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是指具有一定的纯电动行驶里程,且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可从非车载装置中获取电能量的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是指以燃料电池为动力源的汽车。(相关报道详见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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