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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重要工业品成本核算要求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6-09-18 08:37:2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两部门明确重要工业品成本核算要求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聚焦低价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要工业品生产领域,明确成本核算形式、核算基础、核算要求等事项。


通知提出,成本核算原则上以经营者生产特定产品的个别成本为基础。在无法核算个别成本时,参考该产品的行业平均成本并考虑一定下浮幅度进行核算。核算经营者个别成本应当坚持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并遵循三项要求。具体包括:计入成本的费用应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相关报表为基础,核算期间内未经审计的,以经营者提供的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册为基础。经营者产品种类单一的,原则上以经营者整体为核算对象;经营者产品种类较多,且产品业务板块核算清晰的,可以相关产品业务板块为核算对象。核算的时间范围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原料采购、产品生产和销售周期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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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65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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