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政采惠企纳“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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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采惠企纳“实招”
本报讯 记者郑杨报道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财政厅)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各采购主体、各级财政部门的意见基础上,起草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履约管理的通知》,保障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该通知在征求意见期限间,共收到9条意见,其中3条意见予以采纳。
据悉,财政厅对增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联合体需均为中小企业、增加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增加分包前置约束等3条意见予以采纳,并修改完善。同时,对增加计算机、集成服务等单独划分采购包、增加采购人不得通过不合理理由合并采购标的、设置过高资质门槛变相排斥中小企业、增加供应商拆分投标、关联分头投标等禁止性条款、补充自治区执行口径、增加严禁供应商转包、违法分包、补充不可抗力更换履约主体情形、明确不得政策叠加误用等6条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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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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