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租车有新规
【公车管理】
江苏公务租车有新规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江苏省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全省公务租车立规矩、划红线。
审批环节做减法
《办法》制定之初,由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及设区市业务骨干组成的研究小组,分赴各地调研,逐一梳理租车审批、费用列支、长期监管等环节的实际堵点,全面摸清基层经办人员的困惑、财务人员的难处、管理人员的担忧,再逐条转化为制度条款。在此过程中,研究小组共收到各地各部门反馈意见65份,梳理有效修改建议22条,按照“可吸收尽吸收、未采纳必说明”的原则逐条研究,确保基层声音件件有回应。
“临时调研要租车,走完单位内部程序,还要过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两道审核,至少多花2个工作日。”在前期调研中,基层经办人员反映的时效问题,让研究小组意识到各地租车审批流程不一,拉低了合规租车的办理效率。
既要守住管理规范,又不能拖慢办事效率。《办法》建立分段分级审批机制:租赁期不足1个月的短期租车,由各单位通过内控流程自行审批;1个月及以上的长期租用,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在平台标注“长期租用”并实行到期复审、不得自动续期。针对紧急任务,配套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可先保障出行、2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同时,所有租车行为全部纳入统一平台管理,长期租用车辆强制安装北斗定位终端,构建“申请—审批—服务确认—费用对账—支付凭证回流”全流程数据闭环,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费用可核。
预算环节通堵点
“预算指标年中难以调整,合规租车产生的费用无法列支。”在设区市调研中,基层财务人员提出的这一难点问题,成为此次制度设计重点突破的方向。研究小组针对相关问题开展专题会商,打通预算管理堵点。
《办法》明确,租用社会车辆费用应全额纳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租用社会车辆;允许各单位采取“年度租车总控额度”或“框架计划加事项制审批”的方式编制预算;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形开辟“一事一议”绿色通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先行租用、事后补录手续。相关制度设计既守住了厉行节约的底线,也畅通了合规租车的经费保障渠道。
监管环节划红线
“基层缺少可操作的甄别判定依据。”这是调研中听到较多的基层呼声。针对长期租用存在的廉政风险,《办法》设置四道把关程序:一是编制保障确有缺口,且无其他替代保障方案;二是开展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测算周期不低于8年;三是租赁成本高于车辆购置成本的,不予批准;四是经机关事务、财政部门联合批复后方可实施。
同时,《办法》首次以清单形式划出禁令,明确禁止偏离“临时补充”定位的车辆租用情形,让基层执行有据可依、监管核查有尺可量,从源头防范长期租车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违规风险。
(占飞)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