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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署政采领域“四类”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6-07-27 19:47:2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北京部署政采领域“四类”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本报讯 记者郑杨报道 北京市财政局等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安排及要求。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推进。在全面总结2024年、2025年整治经验的基础上,继续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性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围标串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巩固市场秩序整顿成效,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整治工作分为筛选名单、开展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延伸核查、处理处罚和总结报告七个阶段。

通知提出,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财政部门负责检查的组织实施及处理处罚,并对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分类移交;公安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涉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罚。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财政部门要深化与公安部门行刑衔接,对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联动,对涉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需要核验相关信息的,畅通第三方机构协助调证通道,提高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线上线下核验的便捷性。创新监管手段,积极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深度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聚焦供应商投标和专家评审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精准筛查围标串标等疑点线索,以科技信息手段破解政府采购监管难题,推动形成政府采购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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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50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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