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采购应拒绝政绩观偏差
公共采购应拒绝政绩观偏差
■ 黄冬如
近日,四川省昭觉县、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因政绩观偏差、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被公开通报。相关单位不顾地方实际与民生需求,斥资采购文旅宣传歌曲,造成公共资金低效浪费,再次敲响了公共采购治理的警钟。公共采购作为财政资金使用的重要关口,一旦被扭曲的政绩观绑架,会损害政府公信力,必须坚决纠治。
政绩观错位,是公共采购乱象的思想根源。有的单位和负责人把“表面声势”当作工作政绩,把“花钱造势”当成履职成效,忽视财政承受能力与群众真实需求。昭觉县曾属深度贫困地区,民生保障、基层建设等领域仍有大量刚性支出需求,却将宝贵财政资金用于高价歌曲制作。湖北相关单位脱离文旅惠民实际,盲目投入大额资金打造宣传项目,重形式、轻实效,重宣传、轻普惠。这类采购决策看似履行了程序,实则背离公共利益,本质是急功近利、华而不实的政绩冲动在作祟。
政绩观偏差,直接击穿公共采购绩效底线。当前,有的采购项目存在明显短板。比如,事前缺乏科学需求调查与论证,预算与立项随意化;采购程序流于形式,效益评估形同虚设,把“走完流程”当作免责依据;事后缺乏刚性效果评价与问责机制,导致“花钱不问效果、投入不看产出”。有的服务类采购刻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规避市场化竞争,通过定制化需求抬高成本,既破坏公平竞争秩序,也造成财政资金严重浪费。笔者认为,公共采购的核心是用好纳税人的钱,解决公共服务实际问题。偏离绩效导向、民生导向的采购行为,本质上是对公共资金的不负责任。
遏制政绩工程乱象,必须重塑公共采购价值导向。一要校准决策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民生刚需、实际效益作为立项首要标准,坚决杜绝脱离财力、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二要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市场调研、需求确定、意向公开、文件编制、公告发布、组织评审、结果确认、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全链条机制。三要强化绩效管理,健全预算计划、需求调研、成本测算、效果评价与结果运用等全生命周期绩效机制,让每一笔采购都可追踪、可考核、可问责。四要压实监管责任,完善信息公开与多方监督体系,对违规决策、资金浪费行为严肃追责,形成刚性约束。
公共采购是政府与市场的结合体,看似是经济行为,实则是政治行为,可谓检验政绩观的“试金石”。笔者认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规范采购、绩效优先、民生为本、公开透明,让公共采购回归公共服务属性,切实提升治理效能与群众获得感。
(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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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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