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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公布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6-05-07 18:20:4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新闻一线

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公布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公布。

《条例》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机制,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实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损害中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中国政府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明确中国政府有权对与中国存在适当联系的行为实施域外管辖措施。建立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识别、阻断和反制制度,建立恶意实体清单制度,明确相关程序、采取的措施和豁免制度等。健全服务保障制度,明确任何组织、个人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侵害中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中国公民、组织可以依法起诉。

《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机制决策程序,可以对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的组织、个人作出禁止执行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的决定(以下称禁执令)。有关组织、个人应当遵守禁执令。拒不执行或者规避执行反制和限制措施,或者违反禁执令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责令改正,禁止或者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以及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出口或者国际服务贸易等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其从中国境外接收或者向中国境外提供数据、个人信息,禁止或者限制其出境入境、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处以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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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28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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