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汽车电子报 >> 全国省级公车经费保持稳中有降

全国省级公车经费保持稳中有降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6-04-02 20:05:5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全国省级公车经费保持稳中有降

■ 本报记者 付娟

截至2026年3月,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公开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经本报记者汇总统计,2026年全国省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合计约71.1亿元,连续3年小幅回落,整体保持“只减不增、稳中趋紧”态势,充分体现各地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经费管理更加规范、结构更趋合理。

从近3年走势看,全国省级公务用车经费从2024年的72.09亿元降至2025年的71.97亿元,再到2026年的71.1亿元,3年累计压降近1亿元,年均降幅保持在1%以内。与前两年相比,2026年公务用车预算管理压减范围更广、结构调整更优、政策导向更聚焦,多地在严控总量的同时,重点保障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更新与安全运行,非必要支出持续压缩。

24个省份严控支出

从预算规模看,2026年,28个省份公务用车经费预算金额超过1亿元,与2024年、2025年保持一致。其中,北京、河南、重庆、上海预算金额连续3年在4亿元以上,主要原因是政务执行范围大、执法执勤任务重、车辆基数较高。吉林、湖南预算金额为3亿元以上,预算规模保持平稳,连续多年无明显波动。天津、浙江、宁夏连续3年预算金额在1亿元以下,精细化管理成效突出。

24个省份公务用车预算较2025年减少或持平,占比近八成。

其中,西藏2026年公务用车预算金额约为1.92亿元,同比减少约3028.57万元,降幅约13.6%,主要是大幅压缩非必要购置费用;宁夏、新疆、河北、辽宁、广西、安徽均通过严控运行成本、优化车辆结构实现预算压降,平均减少约3%—6%;北京、上海、浙江、山东、陕西、海南、湖北、广东、云南等地均小幅下调,降幅为0.5%—3%,体现“稳中有压、精细管控”思路。

7个省份聚焦刚需更新

7个省份因车辆更新、特种配置等刚需小幅上调,延续“严控为主、刚需保障”的总基调。这些预算上调的省份均明确,预算费用用于报废车辆更新、特种专业用车配置、应急保障,无一般性新增支出。

其中,重庆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增加约0.2亿元,用于更换报废车辆,但运行维护费预算下降约0.15亿元,体现“增购置、压运行”的结构性优化。内蒙古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约0.14亿元,重点保障必要公务用车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更新,运行维护费下降约0.1亿元,实现“一增一降”,提质增效。河南、贵州、湖南等地小幅上调,均用于到期车辆更新、应急执法车辆配置。

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稳中有调,运行维护费持续压降。全国省级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约为16.1亿元,运行维护费约55亿元,购置费占比小幅提升,运行维护费占比持续下降,与前两年趋势一致。

北京、上海、重庆、湖南公务用车购置费超1亿元,重点保障执法执勤、新能源公务用车替换。多地公务用车购置费控制在5000万元以下,占比超六成。此外,多地明确优先购置新能源公务用车,如北京、宁夏等地将新能源车配备比例与运维成本挂钩,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值得一提的是,新疆连续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零,全部经费用于运行维护,厉行节约成效显著。

2026年,超过20个省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主要通过优化用车审批、降低车均消耗、推广集中运维实现压降。多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占公务用车总预算经费比例保持在70%—85%,较2024年下降2—5个百分点,充分体现精细化管理成效。

资金使用更高效

2026年,各地公务用车预算管理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呈现“限额管理全覆盖、刚需保障更精准、公开透明更规范”的特点。例如,青海、重庆、江西等地全面实施公务用车经费财政拨款限额管理,从源头锁定规模,确保只减不增。预算经费重点投向报废更新、特种专业用车、应急执法、新能源替换,非公务、非必要支出一律压减。各地均详细披露购置费、运行维护费明细及增减原因,主动接受监督,通过预算公开持续提升公务用车保障质量。

与2024年21个省份压减、2025年17个省份压减相比,2026年压减省份增至24个,过紧日子从阶段性要求转为常态化机制。财政部数据显示,2026年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同比下降7%以上,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64亿元,减少3.5亿元。公务用车费用压减为“三公”经费预算下降提供了有力支撑。2026年全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总量稳、结构优、管控严,有效保障了政务运转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21期第5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