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政采动力
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政采动力
——访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椿元
■ 本报记者 袁瑞娟
政府采购作为市场经济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那么,在云岭大地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政府采购该如何发力?全国两会期间,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椿元。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此,云南财政今年将聚焦财政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的提升,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点工作,要在推进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督质效等方面发力,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王椿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推进政采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数据显示,2025年,云南省政府采购总规模达1245.2亿元,较上年增加238.8亿元,同比增长23.7%。“十四五”期间,全省共发布采购信息145.8万条,网站累计访问量突破1.2亿人次。
“成绩来之不易,拼搏有目共睹。‘十四五’时期,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规范交易秩序及规则,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政府采购在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维护市场公平、遏制寻租腐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王椿元表示。
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云南省财政厅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市场治理,保障采购市场更加公平有序,连续两年入选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先进典型。目前,从采购意向到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均实现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积极打造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云南省财政厅自2024年被财政部、司法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以来,创新推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文本(试行)》,实现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环节有规范、流程有标准、操作有指引”。在昆明市、昭通市、西双版纳州试行省级参与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办理模式,着力解决县(区)基础薄弱、标准不一、效率不高等现实难题,提升基层行政裁决能力,统一执法标准。同时,委托第三方开展行政裁决效能评估,对近3年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案件,特别是“同错不同判”情况进行深度分析,提出规律性认识,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研究提出前瞻性工作措施,助推示范点建设创新、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此外,云南省财政厅还印发《云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规范财政执法行为。2025年,全省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393件,作出行政处罚20件,执法信息全部公开,增强监管公信力。
创新管理手段 护航公平有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云南省财政厅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出台制度措施,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对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比如,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将27个品目的货物、服务纳入集中采购,在规范标准、统一需求的同时,赋予采购人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在全省建立采购专办员制度,有效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出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完善专家选聘、抽取、监督、考评机制,清退9128名不合格专家,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评审专家队伍。
面对改革征程中的风起浪涌,在提高政府采购规范性、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如何确保各项制度、技术与标准的有效落地?王椿元表示,云南省财政厅坚持系统思维与法治思维,不断强化规则意识,聚焦全流程电子化和政府采购领域“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重点抓好政府采购三方面工作。
首先,自2025年起,云南全省政府采购项目全部推行电子化交易,实现全流程线上闭环运行,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服务水平,降低经营主体交易成本。2025年,全省累计完成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额达530.1亿元,为供应商节约交易成本约3.8亿元,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同时,云南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采购人可灵活、便捷地完成小额零星采购,平均交易周期缩短至7天,最快可当日成交。此外,云南省财政厅还出台《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与13个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的财政部门共同签订《政府采购跨省远程异地评审合作协议》,实现“不见面”交易,规范评审行为,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评审专家资源,有效提升远程异地评审效能和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其次,云南在公务用车、物业管理、印刷服务等19个品目中试行框架协议采购,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及多个省份对计算机等7类关键信息产品开展框架协议联合征集,推动采购人归并同类需求打包实施采购,鼓励不同采购人对同类项目实施联合采购、统采分签,通过聚合零散需求放大规模效应,实现降本增效。
最后,按照“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和财政部部署,云南省财政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聚焦“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全省联动、分级检查、分类处理”要求,抽取多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深入排查,并对招标项目、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企采购项目进行抽查。同时,开展省级集采机构年度考核工作,推动集中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挥政策功能 促进产业发展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方式,在释放政策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王椿元表示,促进产业发展必须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云南省财政厅重点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下功夫,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云南省通过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保障中小企业参与度和竞争力。2025年,全省授予中小企业采购合同金额达776.85亿元,占全省采购规模的62.4%。同时,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及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推广“政采贷”和信用担保,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2025年,全省“政采贷”业务为中小企业授信2.96亿元,放贷9494万元,累计为3366家中小企业提供电子保函服务,替代保证金1.75亿元,有效缓解了供应商资金压力,受到中小企业普遍欢迎。
在支持乡村振兴方面,云南省财政厅印发文件,指导督促各级预算单位预留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10%的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025年,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共填报年度预留采购金额达1.2亿元,实际完成采购2.53亿元,预留份额完成比例达211.6%。
为促进绿色采购,云南省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落实环保产品政策。2025年,全省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金额达12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1.7%;优先采购环保产品金额达22.4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65.5%;新能源汽车采购额占汽车采购规模的18.1%。
“开局要立昂扬之势,起步当有争先之为。‘十五五’新征程已经开启,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锚定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高质量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以实干实绩答好新答卷,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王椿元表示,下一步,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推进智慧监管能力建设,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政策工具箱要多维度发力,落实好最新采购政策,持续释放政府采购政策效应和服务效能,为企业在滇发展“添薪加火”,积极打造政府采购“七彩云南”升级版,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贡献更多云南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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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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