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发力 筑统一市场“天津支点”
政采发力 筑统一市场“天津支点”
—— 访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祥
■ 本报记者 张明柳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政府采购是重要突破口,既要打破区域壁垒、规范市场秩序,更要激活政策效能、服务发展大局。”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
2025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锚定“构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总目标,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在政策赋能、制度创新、监督提质上持续发力,交出了一份兼具“力度”与“温度”的答卷:全年政府采购预算402.9亿元,实际采购387.3亿元,节约资金15.6亿元,节约率4%,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11.5%、占GDP比重为2.1%,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稳健动能。
政策赋能
坚定不移服务高质量发展
“政府采购不是简单的‘花钱买东西’,而是政策落地的‘传导器’、市场活力的‘催化剂’。”吴丽祥拿起一份统计报表,上面的一组数据格外醒目:2025年天津授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246.4亿元,占比63.6%,其中小微企业186.5亿元,占中小微企业合同额的75.7%。“这个比例远超国家要求,背后是我们实打实的政策设计。”
天津市财政局通过专项检查、投诉举报处理、绩效考核等多种手段,强化政策执行监督,同时落实采购意向公开、年度执行情况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扶持政策精准落地。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痛点,开展“营商环境大讲堂”专题授课,详解“政采贷”流程,推动金融机构简化审批、线上放贷,2025年全市“政采贷”业务累计75笔,融资金额1.4亿元,精准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在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效能持续释放。天津市财政局督促各级预算单位按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份额,2025年累计预留6842.26万元,预留比例达12.36%。全年通过“832平台”实际完成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8945万元,预留份额执行率为130.73%,为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乡村产业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绿色转型方面,天津市财政局督促指导采购人、代理机构严格落实《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以及《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切实提高相关项目采购需求关于节能环保等绿色采购要求设置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提升绿色采购效能。通过监督检查、调研指导、业务培训、政策指引,不断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措施体系,督促采购人严格落实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绿色采购政策要求,在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文件编制、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切实加大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全年采购节能、节水产品2.4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0.9%;全年采购环保产品6.1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79%,绿色采购和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制度创新
为统一市场建设破除壁垒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核心是‘统一’二字,要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让要素自由流动。”吴丽祥表示,2025年天津聚焦制度创新,在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推进数字化建设上实现突破,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探路。
在落实本国产品标准方面,天津市财政局创新推出“细化举措+政策扶持”模式。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联合制发通知,明确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精准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强化政策落实财会监督等相关要求,并细化给予本国产品价格扣除、做好优惠政策衔接、严格进口产品审核、降低交易成本等落实举措,提升政策可操作性,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支持政策。通过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在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环节设置智能提示,实现政策全周期监管;召开全市业务培训会,覆盖各方主体,防止政策“跑偏走样”;将政策执行情况纳入财会监督计划,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保障市场公平。
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是天津政采改革的亮点。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本着“稳妥有序、推进有力”的原则,在自贸区开展异常低价问题试点,从预算编制、需求管理、最高限价设定、异常低价审查到履约验收形成全链条管控。同时,对标CPTPP、G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协定,拟定《政府采购领域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推进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操作细则》,明确对标改革范围、优化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细化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
数字化建设为统一市场搭建“技术桥梁”。天津优化预算一体化系统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能采”的刚性约束。持续完善政府采购平台功能,推动与中国政府采购网、预算一体化系统、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系统以及框架协议平台的对接和数据交换等,提升数据信息共享互用。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府采购电子监管平台预警提示功能的适用范围,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监督提质
持续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好政策、好制度,需要强监督来保障。”吴丽祥表示,天津坚持放管结合,通过专项整治、争议化解、协同监管,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参与竞争。
专项整治方面,统筹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累计抽查111家代理机构、452个采购项目,检查覆盖采购全流程,重点整治违规收费、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问题。对检查整治中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违法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切实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形成震慑。
争议化解上,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实质化解”原则,探索现场质证、释法说理、调解等非强制性方式。2025年天津市财政局办理政府采购投诉77件、信访举报55件,对4家采购人、5家代理机构、16家供应商给予行政处罚。针对争议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具体违法行为,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总结规律,在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的同时,通过精准实施监管举措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比如,针对物业项目虚假材料投诉突出问题,制发业务提示函,明确证书查询渠道,督促供应商事前核查,此后相关投诉清零,实现“以点带面”治理。
协同监管机制持续完善,与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形成监管合力。2025年,天津市财政部门共办理审计部门移送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线索4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线索1件,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线索2件,共同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展望2026
以改革之姿续写高质量发展篇章
“2026年,天津政府采购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重点,持续加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政府采购政策提质增效,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吴丽祥表示。
制度体系将更完善。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修订情况,结合本市实际,做好本市政策文件“立改废”,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准确把握本国产品标准有关要求,优化进口产品审核管理,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竞争。
政策落实将更有力。进一步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深度融合,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完善“预采购”制度,切实落实“无预算不采购、不得超预算采购”要求。推动发改、住建等部门优化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公告范本,明确价格评审优惠等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更大范围、更高质效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监督效能将再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创新监管手段,探索运用指导督促、提醒约谈等柔性方式提高质效。通过培训指导、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方式,压实政府采购当事人主体责任,提升采购活动合法性、规范性,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政府采购改革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吴丽祥最后表示,天津将以“四个善作善成”的担当,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天津智慧和天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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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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