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汉中:政采信息公开有新举

汉中:政采信息公开有新举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5-12-16 10:05:5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采购动态

陕西汉中:政采信息公开有新举

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5年12月1日起,全市各级政府采购项目将全面扩大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开范围,以评审信息透明化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这是汉中市落实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改革试点要求的关键举措。

“以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只列结果,供应商难以知晓得分差距与评审依据,容易产生质疑。”汉中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直击市场主体核心关切,在严格遵循财政部2020年版公告公示格式规范基础上,首次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得分、排序情况纳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核心内容,通过标准化表格清晰呈现评审结果。

《通知》同步明确多项强制公开附件要求,即:采购文件需随公告一并发布(已公开的可免于重复);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潜在供应商的项目,必须公示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及推荐理由;针对特殊主体,中标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同步公开相应声明函,切实将政策扶持与信息公开相结合。

在扩大公开范围的同时,《通知》严格界定信息公开边界,明确投标(响应)文件中除规定公开内容外,其余信息一律不予公开,尤其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实行“零公开”保护,既保障市场主体知情权,又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

为确保政策落地一致性,《通知》确立“市县统一、全域同步”实施原则,以中标(成交)结果发布时间为节点,2025年12月1日起全市各级政府采购项目不分层级、不分类型,全部执行统一公开标准,彻底消除区域执行差异。

据悉,此次改革是汉中市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延续。自2024年以来,汉中市已通过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等多项改革措施,打造更加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此次信息公开扩容,将进一步压缩暗箱操作空间,规范评审专家履职行为。

“评分公开后,专家打分的公正性将接受全社会监督,有效减少畸高畸低评分现象。”汉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负责人表示,改革通过“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强规范”,可有效降低企业“六个成本”,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下一步,汉中市财政局将紧密跟踪试点工作进展,动态梳理实践中的经验与问题,结合市场主体对采购透明度的新关切、新需求,分阶段、分领域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推动“阳光采购”从机制建设向实效落地深化,切实为营商环境优化注入持久动力。

(彭勇琪)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94期第2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