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助力公共机构能效领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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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助力公共机构能效领跑
■ 本报记者 吴敏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意味着“十四五”时期能效领跑者制度圆满收官。该制度的实施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年磨一剑
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建立始于“十三五”时期。“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完善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
之所以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是因为节能对于降碳的重要性。国家节能中心综合业务处处长时希杰指出,节能是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降碳途径。
据了解,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管局等七部委联合制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1月8日对外公布,这是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这一方案明确了能效“领跑者”的概念,即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其基本思路就是,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定期发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公共机构名单,以及能效指标,树立能效标杆。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企业、公共机构追逐能效领跑者。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能效、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包括三类: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公共机构作为引领社会消费偏好的“风向标”,在这一制度的实施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始于2017年。当年4月,国管局《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明确2017年至2018年,在全国创建1500家左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7年底前,在全国遴选出200家能效领跑者。2018年6月,全国首批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名单正式公布,标志着公共机构领域能效领跑者制度进入实质落地阶段。紧接着,国管局和财政部等又开展了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整个“十三五”期间,约6万家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3064家公共机构建成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76家公共机构遴选为能效领跑者,约6万家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2021年,国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为“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设定量化遴选目标,即“十四五”时期将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遴选200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和200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树立先进标杆。为强化政策目标,2021年1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也明确,到2025年,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200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线上答辩、现场核验等多个环节,近日公布的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显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等1957个单位最终确定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北京动物园管理处等198个单位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圆满完成“十四五”时期定下的目标。
达标须政采助力
要想成为能效领跑者,就得按照相关评价依据来对能效进行科学严谨的评价。为此,国管局出台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绩效评价导则》等评价标准。
根据以上标准要求,能效领跑者单位率先探索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成为市场化节能机制的“试验田”。按照2022年9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要求,公共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托管项目政府采购。一般情况下,托管项目适宜按照服务类型进行采购,以托管费暂估价(可根据托管期限内各项能源资源及运行管理相关费用的总支出估算得出)作为最高限价,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确定采购方式。公共机构要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能源基准、节能目标、奖惩条件等,充分考虑项目可行性、经济性和先进性。《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又进一步强调,公共机构应加强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采购需求管理,充分考虑可行性、经济性和先进性,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用能系统和设备的情况、拟改造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以及可提供的基础条件,列明托管项目的能源基准、节能目标、奖惩条件、风险处置措施等。节能服务公司应重点围绕项目技术方案、节能效益、经济效益等展开竞争。中央有规定,地方积极响应。深圳市根据地方的特点,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2025年集中采购目录中,有效助推能效领跑者的评选。
诸葛七律法律服务平台创始人石慧杰表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市场庞大,《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和《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的出台为能源费用托管的合同双方避免争议和解决争议提供了权威标准,也极大推动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助推节能效果更加优秀的节能型公共机构成为能效领跑者。
国管局在近日召开的“十五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暨信息化市场化建设座谈会上提到,《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印发以来,全国公共机构累计实施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数量突破1000个,合同金额超过380亿元,覆盖公共机构7000余家;2025年新增项目340余个,新增合同金额达160亿元,项目节能率普遍在8%到25%之间,有效助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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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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