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 财政部发布“四类”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财政部发布“四类”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时间:2025-12-02 11:40:1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政采头条

财政部发布“四类”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张舒慧报道 政府采购事关财政资金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惩治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要事,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实事。长期以来,财政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自2024年起,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依法严肃查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为更好地将整治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财政部从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违法性质严重、警示教育意义深刻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典型案例集中体现了专项整治严惩突出问题、释放震慑效应、维护市场秩序的阶段性成果,兼具实效性和指导性,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从内容结构看,每个案例由基本案情、处理结果、典型意义三部分组成,全链条完整呈现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等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后果影响,脉络完整、架构合理。二是从问题类型看,案例覆盖政府采购领域典型问题,包括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歧视中小企业、指向特定产品;代理机构逾期退还保证金、违规收取专家劳务费;供应商提供虚假的证书、检测报告、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委托同一公司员工办理磋商事宜等。三是从实践价值看,深度解析每个案例的成因、性质、影响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的出台背景与适用要点等,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行为指引,为各地财政部门规范执法、经营主体合规操作提供了实践指南。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和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标本兼治与系统治理的科学方法,纵深推进专项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典型案例详见第三版)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90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