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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强化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服务融合监管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5-10-14 09:26:1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湖南永州:强化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服务融合监管

本报讯 近年来,湖南省永州市财政局探索实施“五个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能力现代化与治理水平精细化,为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筑牢基础。

提供一套操作指南。永州市财政局针对实际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消除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服务的监管盲点。并按照“归口审核、集中审批、预算约束、合规必要”原则,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统筹管理。

制发一张负面清单。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突出“两个严禁、五个不得”,即:严禁将应当由政府部门直接履职的事项外包,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变相举债融资。同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得化整为零报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或直接采购,不得将人员招(聘)用和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范围,工程、工程和服务打包事项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经费应安排至行政主管部门本级,不得以项目经费名义直接安排至承接单位。

做实一项整治行动。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采购领域突出问题部门协同共治,抓实政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工作,推进采购过程更公平。

举办一系列培训活动。开展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业务培训和市直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系统操作培训,组织市县两级1900余人参加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让部门从“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认同”。举办政府采购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不断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预算单位专业能力和采购质效。

组织一次绩效评价。制定方案,将绩效目标嵌入采购需求,要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直接受益对象为社会公众的项目及购买预算金额8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报送绩效评价指标,每年选取1—2个具备条件的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或组织现场评价。同时,强化“成本—效益”评价结果应用,将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绩效与部门预算编制挂钩。  

(唐晓波 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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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76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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