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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扎实做好政采投诉处理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5-09-10 10:10:1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内蒙古赛罕区:扎实做好政采投诉处理

本报讯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财政局积极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强化执行监督,三措并举,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投诉受理、调查、决定全过程程序合规,避免法律风险,推动政府采购向“阳光化、法治化、高效化”纵深发展。

一是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审查程序。对投诉书进行书面审查,确认投诉人符合资格,是否为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核查投诉书内容的完整性、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明确请求等。对投诉进行时限审查。投诉须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答复后15个工作日内。内容不全的通知一次性补正;不符合受理条件(如超出时限、无前置质疑等)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及理由;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是积极组织调查取证环节。赛罕区财政局下达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及证据,并在8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送达投诉书副本,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提交说明和证据材料。对重大项目或复杂投诉,组织现场调查、论证会,并邀请第三方专家、法律顾问参与专业性论证认定。并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三是及时送达文书处理决定。对投诉成立的项目做出书面责令重新评审、修改文件、终止合同等,对投诉不成立的项目书面驳回并说明理由。同时将处理决定书通知相关当事人,并载明投诉事项、调查结果、法律依据及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并依法公开。

(樊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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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68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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