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行政裁决试点“山东模式”
【“试验田”白皮书】
打造行政裁决试点“山东模式”
■ 本报记者 张明柳 通讯员 陈思远
面对政府采购领域日益增多的纠纷,山东如何做到快速裁决、标准统一、矛盾就地化解?从顶层设计的“一盘棋”布局到机制运行的“一把尺”裁量,从数字赋能的“一张网”共享到柔性执法的“一站式”化解,山东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打出的是一套环环相扣、协同高效的“组合拳”。这套深度融合制度、机制、技术与人文关怀的“山东模式”,以其高效、规范、透明的特质,成为全国行政裁决改革的鲜活样板。
顶层设计:
“一盘棋”省市共推
山东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部署,贯彻“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善裁决机制、把紧关键环节、创新实施模式,在全省范围内铺开“一盘棋”式改革。
“行政裁决试点以来,我们专门成立了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重点工作。”山东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王凤芝介绍。
在制度支撑方面,会同司法厅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行动方案》,从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工作机制、畅通处理渠道等7个方面,明确重点任务,提出保障措施,为行政裁决改革提供省级层面的制度设计。在服务支撑方面,开辟全方位、多渠道、无障碍的“线上+线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救济渠道,推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爱山东APP,实现投诉事项一窗受理、投诉材料多渠道接收。
在夯实制度与服务基础之上,山东更在实践路径上创新探索,推行省市联动协作机制。“我们创新‘省市共推’试点模式,选择全省15个地市与省级同步联动开展试点,各市自主选定试点内容,探索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助推山东行政裁决工作取得突破性创新。”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聂玉珩告诉记者,得益于全省上下“一盘棋”模式,山东省行政裁决试点工作迅速打开了局面、见到了成效。比如,泰安市规范了质疑、调解、投诉处理工作程序,实现了“12345”快速裁决机制,全面缩短行政裁决办理周期;烟台市创新建立“分级受理审理、市级指导审查”的集中式、一体化运作机制,在市级层面设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指导审查委员会,形成市县两级执法合力,推行市级以下政府采购争议处理向市级集中的扁平化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了市域内投诉事项处理一体化、标准化。
机制规范:
“一把尺”裁量到底
山东省财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度,持续健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机制。
立足标准统一,筑牢裁量根基。针对行政裁决中“同案不同判”“同错不同罚”等情况,山东先后印发《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厅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这些规定明确了行政处罚的裁量权基准,确保裁决标准统一、执法尺度统一,为财政部门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处罚提供了依据。”王凤芝介绍。
强化流程规范,明晰操作路径。为提供清晰指引,山东省专门出台了《山东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流程指引》。王凤芝告诉记者,该指引对政府采购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的全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细化了处罚情形、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处罚标准。同时,它还对投诉书、授权委托书、质疑函、质疑答复函等关键文书实行格式化管理,并对受理流程、判定依据、后续救济等内容设计了统一口径,使操作路径一目了然。
注重以案释法,提升公信效能。在实践中,山东特别注重发挥案例的引导和教育作用。通过编制裁决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指导案例,并在政策指导、培训辅导及裁决实践中加以运用,有效提升了采购人、代理机构及监管人员依法采购、依法执业、依法监管的能力。“这种以案释法的方式,旨在达成‘处理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监管效果,不断提升行政裁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王凤芝介绍。
专业支撑:
“一体化”开展服务
山东着力构建多层次专业人才队伍与高效协作机制,为防范化解政府采购领域纠纷、维护公平采购秩序提供坚实支撑。
筑牢人才基石,提升专业裁决能力。通过定向遴选,山东从省教育厅、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等单位吸纳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专家48名,为标准化、专业化裁决提供高质量决策咨询与智力支持。同时,组建并持续扩充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初期聘请5名资深律师),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与裁决辅助,全省共新增16名专业律师充实裁决一线。此外,配备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3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1名,具体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形成多维度专业力量保障。
创新工作模式,推行扁平高效运作。在加大省市县联动指导力度的基础上,山东重点推行“扁平化”服务模式。“针对各市遇到的金额大、案情复杂、处理难度高的投诉案件,省级层面及时介入提供专业意见,有效提升全省裁决质效。”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王强告诉记者,2024年,全省共处理投诉案件628件,其中有效投诉127件、改变采购结果72件,成效显著。被申请行政复议的30个案件中,无一例裁决结果被推翻,充分印证了机制的可靠性。
深化监防协同,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山东坚持将试点探索与长效监管紧密结合,聚焦“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三年专项整治。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机制,对涉及采购人、代理机构共同违法问题实施联合惩戒,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做到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全年向公安系统移送涉刑案件线索9起,有力织密监管网络,推动政府采购秩序迈上更加规范、透明的新台阶。
数字赋能:
“一张网”系统共享
山东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深度融合,搭建了覆盖全省、功能强大的“上下一张网”行政裁决处理系统,通过数字化手段重塑裁决流程,提升效能。
“该系统整合质疑管理、投诉管理、举报管理、行政处罚、预警管理、询问管理、裁决专家管理、档案管理和统计分析九大核心功能于一体。”聂玉珩告诉记者,系统实现了无纸化投诉受理,推动行政裁决全流程“一网通办”,为各方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服务窗口。
据了解,系统的设计实现了用户群体的全面涵盖,服务对象包括省、市、县(区)三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以及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四大核心主体,确保治理网络无死角。此外,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山东政府采购网实现对接,对内互联互通,对外一站办理。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质疑、投诉,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实时答疑,监管部门可全程监督,大幅提升办案效率,预计可节省投诉人30%的时间成本。
为破解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专业度受限的难题,山东省创新性组建“云上合议庭”,由省、市、县三级行政部门行政裁决业务骨干及专家组成,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即时远程会商、专业研判。同时,系统具备强大的智能预警提示功能,一是可一键生成多达52种规范性文书并支持线上签章;二是对案件办理全流程时限进行自动追踪、提示与超期预警;三是能够进行多维度的统计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基于以上坚实基础,“上下一张网”行政裁决处理系统成功打造了全方位、无死角、无障碍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救济渠道,构建了畅通、规范的维权通道,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提供了强大的数字保障。
柔性执法:
“一站式”化解纠纷
在制度机制的刚性保障之外,山东更深植齐鲁文化“以和为贵”的柔性智慧。“我们将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为贵’思想与行政裁决有机结合,积极探索与行政裁决并行的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王凤芝告诉记者。
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事项,实施免罚轻罚柔性执法。在法定职权范围内,通过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化解纠纷、疏导情绪,确保政府采购争议得到妥善处理。另外,发挥采购人第一责任主体作用,在争议纠纷前期提前介入处理,多维宣介普法释法,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纷,实现柔性执法“分流阀”作用,提高争议解决的柔和性和灵活性。“2024年,在省级已办结的202件投诉案件中,撤诉投诉54件,撤诉率近三成。”王强告诉记者,协商调解手段的有效应用,切实降低了管理成本,化解了社会矛盾,优化了营商环境。
在省级的示范带动下,地市层面的柔性执法创新也呈现出勃勃生机。比如,济南市成立调查取证执法小组,建立仲裁质证机制,引入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模式,创新实施合议制裁决方式;德州市邀请律师、行业专家等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等方式,向各方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和法律意见,让各方当事人在沟通中化解矛盾,保障公平正义;青岛市出台《青岛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建立了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机制,2024年成功调解案件22起。
“到2026年底,山东将全面完成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试点任务,初步构建起制度健全、实施高效、执行有力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体系,努力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行政裁决标志性成果,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王凤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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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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