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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采行政裁决系统上线运行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时间:2025-06-19 16:29:0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政采头条

打造“云上合议庭” 开发智能预警模块 建立全周期数据链

山东政采行政裁决系统上线运行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 通讯员陈思远报道 为深化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响应财政部建立与“互联网+政府采购”相适应的投诉、举报快速通道,山东省财政厅近日正式上线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该系统通过数字化手段重构行政裁决流程,标志着山东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迈入智能化新阶段。

山东省是全国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省份。为建立公正、高效、规范的行政裁决机制,坚持数字赋能的原则,通过整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山东政府采购网等平台资源,构建起覆盖质疑管理、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等七大核心模块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与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的全流程线上交互,有效破解传统模式下行政裁决工作跨地域协作难、办案周期长等突出问题。

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行政裁决系统采用“一网通办”的设计理念,实现了三大创新:一是打造“云上合议庭”,基层可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向上级提报疑难案件,三级财政部门业务骨干在线合议研判。二是开发智能预警模块,系统内置52种标准化文书模板和时限提醒功能,确保文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可缩短30%。三是建立全周期数据链,与预算管理、采购执行等系统实时对接,实现质疑投诉、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环节全程留痕。

行政裁决系统实行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机制,各级财政部门保留线下受理渠道,继续发挥线下“面对面”优势,同时推进在线处理提升效率。行政裁决系统建立三级责任体系:采购人承担质疑答复主体责任,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响应;代理机构履行协同义务,主动引导供应商线上提交质疑;监管部门实施“受理、调查与审理岗位分离”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开展线上办案。系统设置投诉行为信用管理,对年度无效投诉超三次的供应商自动触发警示。

该系统的全面启用,标志着山东省在政府采购领域实现行政裁决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升级,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下一步,山东省将持续完善系统功能,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切实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政府采购法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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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45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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