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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采购走过20年规范廉洁之路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5-06-05 20:44:2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公车采购走过20年规范廉洁之路

■ 郭桐彤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政府职能不断优化,公务用车采购制度改革成为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从节约财政支出到强调经济适用,从粗放管理到标准规范,我国公务用车采购制度改革在不断探索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将回溯近20年来我国公务用车采购制度的政策演变历程,探究其规范廉洁的改革路径。

从节约费用到经济适用的廉洁之路

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反腐倡廉、保证监督约束机制透明化,是政府采购的核心功能,也为公车采购改革提供重要指引。如何平衡费用控制与各部门的实际需求,一直是公车采购改革面临的难题。近20年来,公务用车价格标准政策在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侧重点,从单纯注重节约,转向经济适用与质量保证并重。

——价格标准阶梯式优化与分类管控。我国公务用车采购价格标准经历多次阶梯式优化调整,采购价格限制持续收紧,同时分类管理机制不断强化。2004年,《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规定,采购价格需控制在“25万元(含)以内”;2011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提出“双18标准”,将价格上限降至“18万元(含)以内”;2017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将部分公车采购限价下调至12万元;2023年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确规定,非特殊需要的公务车配备价格全面下调至“12万元(含)以内”、新能源轿车配备“不得超过18万元”,基础车型公务用车的采购价格管控愈发严格。特种车辆的限价也在同步降低。

公务用车价格标准改革并非单纯压缩预算,而是通过细化车型分类,针对不同类型公务车制定差异化标准,力求在保障需求的前提下节约资金,构建起“基础车型控总量、特种车辆保质量”的价格管控体系。2011年的“双18标准”对一般公务用车限价做出统一规定,而2017年的《管理办法》首次区分普通执法执勤用车和特殊工作需要用车,并明确了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4类专用车种配备细则,同时对新能源公务车采购作出专门规定,还提出要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配备标准。部分省市也积极探索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出台相关规定,对8年使用周期内公务车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进行评价,推动采购决策从“低价优先”向“综合性价比最优”转变。

——用车编制与补贴制度改革。我国已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配备,2015年《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以出行补贴替代一般公务用车,仅保留专用公务车并从严配备,大幅提升了车辆专用化程度。在今年最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中,对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规定进行了调整,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更改为“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删除“适度”,杜绝补贴发放的弹性空间;同时新增“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条款。这一系列改革举措,前者有效提高了公务车的专用化程度,在降低开支同时,便于加强审核管理,从而严格把控专用车采购质量;后者则彻底杜绝补贴发放乱象。

管理标准化与集中统一化的规范之路

随着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和数字技术发展,构建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化政府采购制度势在必行。公务用车采购制度也朝着标准化、集中统一化方向改革。

——集中采购与全流程规范化。近10年来,我国加强公务用车采购管理,推进采购标的物的标准化与统一管理。2015—2016年,我国先后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的全面改革,全面审查公务出行交通补贴或费用报销情况,合理确定其范围、标准和适用额度,并对机关保留的公用车辆进行从严核定。2017年《管理办法》着重强调公车采购管理的集中统一,不仅规定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必须列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预算,还强调统一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而新《条例》则将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都纳入集中采购,通过框架协议降低成本。2023年的《试行办法》,更是着重突出从严规范管理,明确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的原则,提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超数量配备车辆”等12个“不得”的详细要求。

此外,新《条例》首次明确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解决过去地方和部门标准不一、管理混乱的问题,从源头遏制超标配车现象。

——用车权限精准化与监督强化。新《条例》将 “定向化保障用车” 明确界定为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5类专用车,删除“一般公务用车”类别;同时收紧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权限。新增“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等红线条款,强化使用环节的廉洁管控。

——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随着数字“智”理概念的兴起与发展,全国多地积极引入公务用车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公务用车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采购、使用、运维、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如河北、江苏南通等地,通过数字技术推动管理从“碎片化管控”向“集约化治理”转型,实时监控车辆信息,减少违规行为,提升使用效率。

结语

历经二十载探索创新,我国公务用车采购制度改革重点从最初的“节约”逐步转向“经济适用”,并持续强化管理。一方面,严格设定采购的价格上限、排气量上限等“硬标准”,迈出了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的关键一步;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统一的管理制度,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公务用车采购廉洁发展筑牢根基。二者相辅相成,为现代化政府采购体系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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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41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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