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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看碳足迹设定方法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25-04-28 09:55:0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他山之石】

从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看碳足迹设定方法

近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欧盟自2023年7月正式发布《电池与废电池法》,截至目前效果良好。该法规是首个以法规形式针对电池全生命周期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涵盖了电池生产、使用、再利用和回收等阶段。该法规提出了禁用物质、碳足迹、可持续性与安全、标签标记、尽职调查、电池护照、废旧电池管理等要求,贯穿电池从原材料、制造、消费到回收生产成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对于将电池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生产经营者,该法规明确其具有尽职调查义务,并在采购电池或包含电池的产品时应注意绿色公共采购要求,以及生产者延伸责任、废旧电池管理和电子护照等要求。

该法规针对不同电池类型设定了必须披露碳足迹声明、碳足迹性能等级,且产品碳足迹不超过所规定的最高碳足迹阈值的要求。一是碳足迹声明要求。电动汽车电池、可充电工业电池、轻型运输工具电池必须提供碳足迹声明。电池碳足迹核算结果需按照欧盟公布的电池碳足迹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并经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后续还需要提供电池的每一个生命周期阶段的碳足迹(原材料生产和预处理、生产、分销、报废回收)。二是碳足迹性能等级。欧盟委员会将基于欧盟市场上电池产品碳足迹声明中的数据分布,确定碳足迹性能等级。电池产品需附有电池碳足迹总量和碳足迹性能等级标签,并在技术文档中说明碳足迹以及碳足迹性能等级是按照相关授权法案计算的。三是碳足迹最高阈值要求。欧盟委员会将兼顾各方面信息确定最高碳足迹阈值。电池产品需提供材料证明其碳足迹低于最高阈值,超过最高碳足迹阈值的电池产品将会被禁止进入市场。

据了解,由于电池在新能源产业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欧盟试图通过强制性法规,争夺全球电池产业标准主导权,以增强新能源领域的战略自主性,减少在电动汽车电池原材料上对单一国家的依赖。

(张舒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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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33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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