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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茌平区:全方位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02-19 20:54:4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山东聊城茌平区:全方位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本报讯 2024年,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财政局持续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制度建设,多措并举全方位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扎实优化全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茌平区财政局印发文件,理顺采购人的权责关系,梳理了从内控管理、编制预算、需求管理、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到资金支付等21个方面共42项内容,督导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制定采购文件,规范组织采购活动,自行组织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等。

同时,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要求采购人务必按照科学合理、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要求,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与论证,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加强需求管理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依法开展采购需求计划审查,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参与权、竞争权,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

在规范采购信息发布方面,要求采购人应于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前公开采购意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依法在指定媒体发布采购公告、修改或澄清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采购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购合同签订后并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内容发布的时效性,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此外,进一步完善采购内控制度,制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格式文本,细化采购流程各环节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强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督导采购人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各预算单位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把采购工作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进行研究与决策,依法合规履行好主体责任。

(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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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18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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