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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开展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

栏目: 绿周刊,电子报 时间:2023-12-11 21:16:3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福州开展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

要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项目中使用的绿色建材产品应依据登记的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购产品

本报讯 记者马金眈报道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财政局、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工作,指导采购人采购符合相关要求的绿色建材产品。

上述文件即《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福州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信息登记的范围包括取得绿色建材认证证书的建材产品,以及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的建材产品。另外,福州市还鼓励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信息登记。无产品标准及应用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及淘汰类的产业,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有不良记录的将不予登记。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项目中使用的绿色建材产品应依据登记的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购产品。

关于登记办理流程,《通知》规定,办理信息登记的绿色建材生产厂家应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市城乡建设局科技处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绿色建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绿色建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发布绿色建材产品信息,产品信息动态更新。

对于登记变更、暂停或注销等情形,《通知》明确,绿色建材产品登记信息有效期内,因所登记信息(申请单位名称、法人、联系方式、品种规格、等级等主要信息)发生变化或登记要件的时效(工商营业执照年检、认证、检测报告及相关认定文件的有效期等)发生变化的,应在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登记企业出现产品监督抽检质量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需求标准》;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或登记要件时效失效,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未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有效整改;生产应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的,将暂停登记,整改完成后恢复登记。

此外,《通知》还规定,办理登记企业伪造虚假证明资料骗取登记、允许他人冒用本企业已登记信息登记、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有生产应用违规问题拒不整改、违反《告知承诺书》内容的,将注销登记,两年内不得重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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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01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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