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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五聚焦”激发市场活力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3-11-02 21:43:2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郴州“五聚焦”激发市场活力

本报讯 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财政局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府采购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积极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聚焦制度体系建设,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郴州市财政局先后制定了《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郴州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制度文件,通过明确权责,建立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制度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便利度。

聚焦落实政策功能,支持企业发展和乡村振兴。郴州市财政局积极落实采购政策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从提高预留比例、调整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减轻参与采购活动负担、规范保证金收取退还、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加大政策执行保障力度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中小微企业松绑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聚焦保障采购公平,坚决维护充分竞争的市场秩序。郴州市财政局制定《郴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依法规范市场准入,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坚持“非禁即入”,并依法确定供应商的主体资格和资格条件,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任何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同时该局采取常态化开展妨碍公平竞争清理专项行动、日常抽查监督等方式,全面清理和纠正政府采购领域排斥或歧视潜在供应商的各种不合理限制。

聚焦降低交易成本,严格落实政采惠企政策。郴州市财政局严格落实“清理应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等有关规定,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降低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并以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电子增信等方式替代传统保证金。近年来,全市已清理各类投标履约保证金1284笔,清退金额达1.42亿元,使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184笔,释放资金2448.6万元。该局要求实行电子化采购的项目不得收取采购文件费用,纸质采购文件工本费并入采购代理费,专家评审费、代理费等均由采购人承担,禁止将无关支出转嫁给供应商。

聚焦采购风险环节,做好全流程闭环管理。郴州市财政局做好事前备案管理,在项目计划备案环节,重点加强对采购预算落实、意向公开落实、项目属性确定、采购方式选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监督;做好事中分类监督,在采购执行环节,采取定期抽取项目和参与重点项目、热点项目采购文件的审查,重点加强对供应商资格设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执行、合同签订等方面的监督;做好事后检查评价,重点是加强对履约验收与合同价款支付的监督,做好投诉举报及审计等方面反馈问题的调查处理以及对代理机构的考核与监督评价工作。

(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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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90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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