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广州力促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

广州力促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3-08-31 19:30:4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新闻第一站

广州力促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在成交结果公告中说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的通知》印发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自8月28日起,广东省广州市的预算单位(采购人)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的,应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唯一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应说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

这是近日印发的《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在成交结果公告中说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所明确提出的,广州市、区两级采购人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通知》适用于广东自贸试验区包括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新区三个片区以及广州市本级及区县各财政局及代理机构。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大力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广州市财政局印发该《通知》,强化社会监督,更好地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强化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不仅可避免采购人随意采用和滥用此种采购方式,促使其规范开展单一来源采购,而且能消除采购人对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担心。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相关说明的审查力度,更加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刘锋表示。

《通知》提出,预算单位(采购人)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应在备案政府采购计划时,备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同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和成交结果公告时,公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通知》强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同一项目,其采购公示和成交结果公告的原因及说明原则上应当保持一致。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时,公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此外,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在成交结果公告的“其他补充事宜”中载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将适时通过设置相关功能,规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关行为,具体时间以平台运维服务通知为准。

此外,《通知》还明确,涉密政府采购不适用本《通知》的规定。已开展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但公告成交结果日期在2023年8月28日及之后的,应在结果公告中补充标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74期第2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