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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采购人代表选择

栏目: 实务操作(探讨),电子报 时间:2023-08-21 19:25:2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一家之言】

三问采购人代表选择

■ 胡琳

在某单位文印室管理服务项目中,一供应商认为某人作为项目的采购人代表是违法的,采购人代表应具备评审专家所具备的条件,依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参加评审活动的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依法自行选定的评审专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于是向当地财政局举报。经财政局调查认定,采购人代表有采购人的授权,程序合法,举报人对上述条款理解有偏差。授权某人作为采购人代表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举报事项不成立。

采购人代表需要满足评审专家的资格条件吗?

举报人认为,采购人代表的资格条件应具备评审专家的条件。依据是《办法》第六条规定,即:“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笔者认为,采购人代表的选取资格条件可不参考上述评审专家的条件,理由有三:第一,《办法》第三十二条所述的管理是指《办法》中评审专家监督管理内容,规范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的行为,并对违反规定的采购人代表参照评审专家进行管理处罚,而不是采购人代表的选聘参照评审专家条件执行;第二,在实际工作流程中,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时需要对评审专家的专家身份进行核验,采购人代表只需采购单位授权,无需核对,从流程上来看,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的要求、管理是不一样的;第三,从专家报酬上分析,评审专家按评审时间、地区领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可见采购人代表不是评审专家。

采购人代表该如何选择?

第一种方式,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选择。一是选择本单位在专家库中的专家,易于了解项目情况也熟悉政策法规;二是选择非本单位在专家库的专家,采购人根据项目的情况,选择相关专业的专家,采购人将项目情况、采购需求告知采购人代表。专家库里的专家熟悉政府采购,可谓既熟悉政府采购政策、程序,又熟悉项目的专业情况,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第二种方式,选择非政府采购库的专家。一是采购人单位内部选派的采购人代表,一般在项目的管理部门或者使用部门中选择,对项目、产品情况比较熟悉,能较好地实现采购效果;二是采购人选择非本单位非专家库中的采购人代表,由于采购人的局限性或库里无此专业的专家,采购人可能会选择非本单位、库外的采购人信任的专家作为采购人代表,有利于对项目专业性的把控,但库外专家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程序把控性不强,有可能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瑕疵。

采购人如何选到优秀的采购人代表?

设定政府采购专管员。政府采购专管员学习政府采购政策、办理政府采购日常业务,同时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项目评审,既懂政策又熟悉项目情况,可有效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设定单位内部采购人代表库。其一,建立具有评审专家资格的采购人代表库。采购人征集本单位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人员,征集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及特长选择评标专业,采购人根据专业情况分门别类地设置采购人代表库并设置抽取、使用规则,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进行抽取。其二,建立采购人代表备选库。对于不符合评审专家入库资格或者符合资格但尚未入库,志愿申请加入本单位采购人代表备选库的,待经过单位考核后进入采购人代表备选库。当采购人代表库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从备选库中选择。

采购人代表推荐产生。由于某些客观情况,采购单位没有委派本单位的采购人代表,须从外单位选择时,可由单位内部或外部进行推荐,并说明推荐理由,同时建议由采购人内部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甄别确认。

(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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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71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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