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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的“年终弹幕”

栏目: 代理·咨询,电子报 时间:2022-12-27 23:34:4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编者按:岁月如梭,转眼间,“代理·咨询”版面已陪伴大家走过了一年的光阴。这一年,代理机构突破4万家,代理费、监督评价、差异化发展……这些热点话题被打在了实践的“公屏”上,成为了代理机构的“年终弹幕”。

代理机构的“年终弹幕”

——盘点2022年度代理行业的热点话题

■ 本报记者 杨文君

代理费收取

代理费收取可谓“年终弹幕”上的高频词。据了解,目前,行业内普遍是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以下简称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随着招标行业管理的变化,代理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代理费用在这些文件规定的基准上向下浮动,但这些文件其实已经在2016年1月1日废止了。

20年前的“基准价”不仅跟不上时代的要求,而且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实践中的很多代理机构仍在1980号文规定的基准上再打折,造成了业内恶意低价竞争的现象。

对此,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副总裁王伟建议,对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出台相应的信用评价体系或客观评价标准,对招标代理机构加强评价管理,让优秀的代理机构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同时,对于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低质低价中标等问题,需要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评标制度、加大行政监督和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等方面下功夫。

同时,业界呼吁,建立行业协会,出台统一的代理费收取参考标准。

监督评价

2021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将多年施行的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改为监督评价。随即,各地掀起了监督评价的热潮,一些地方也在2022年相继公布了监督评价结果。但评价是否公平?结果该如何应用?业界还存有疑问。为拨开迷雾,我报邀请了多位从业“老兵”答疑解惑。

“评价不是终点,而是行业发展的新起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帆表示,对于评价结果的应用,建议在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出台统一的应用标准之前,采购人可以作一些有益尝试,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代理机构的选择当中,在采用综合评比选择代理机构的过程当中优先选择达到一定级次的代理机构,给予其一定的价格扣除或分值优惠,但不宜过高。

在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书玲看来,财政部发布的这一通知,是对代理机构从业的一种规范。监督评价这项工作,仅仅依靠财政部门自己的力量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但交给律师事务所,也有失偏颇,律师主要熟悉法律业务,对政府采购实操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在合同履约阶段,涉及一些财务内容,如果能让会计人员参与评价,评价结果则会更客观。另外,要把评价结果用好,对代理机构承接的项目进行检查,并最终形成一份书面的检查报告,公示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

履职评价

2022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11月1日起,中央预算单位试点开展评审专家与采购代理机构的“互评”工作,从而督促两者更好地履职。

在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霍朝阳看来,对于代理机构来说,履职评价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如实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综合能力,同时为代理服务水平的提升提供指引,确保各项工作具体实操有的放矢,未来将促使各采购代理机构在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内部管理、业务操作与依法代理等方面不断加强力量。对于评审专家来说,可以进一步规范评审行为,正确履行评审职责,维护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减弱非客观因素对于评审结果的影响,营造更为公平的采购环境,最大限度保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履职评价的初心是好的,但如何落地,业界仍有不少疑虑。比如,打分工作主要由个人完成,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不同打分者的评分尺度存在差异,如何保证履职评价的公正客观,消除“好好先生型”和“小肚鸡肠型”这两种极端个例对评价效果的影响,将是一个长期的课题。再比如,部分评审专家对于评审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并不清楚,这种情况可能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带来一定影响。

优选代理机构

一根扁担挑两头,代理机构一头牵动着采购人,一头联系着供应商。我报除了站在代理机构的角度探寻行业发展之道,还从采购人的角度剖析代理机构挑选的思路和方法,从而帮助代理机构找到转型的方向。

面对市场上4万多家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黄兵表示,采购人在挑选委托对象时,就好像面对琳琅满目的产品,有点“挑花眼”的感觉。由于目前对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缺乏相应的指导和规范,实践中更是出现了多样的挑选方式和代理机构之间的无序竞争。

黄兵建议,采购人应综合考量、优中选优,方能选择出适合自身需求的代理机构。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时,应剔除挂靠企业,要对本地化人员真实情况进行核实,而且,不要过分追求低价。

此外,还有从业者反映,国家对代理服务行业的放开,目的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打造更加健康、更加有活力、更具竞争力的服务行业体系,如果采购人一味追求低价,最后只能形成恶性竞争,使大批无人员、无实力、无场地的“三无”代理机构抢占市场,既不能提供优质服务,又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代理机构监管

代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各方主体的努力,其中,财政部门的监管是关键一环。在过去的一年里,一些地方的创新做法值得点赞、借鉴。比如,新疆把对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嵌入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对当地1600多家代理机构实行在线打分,从而实现省级层面对全域代理机构的年度考核。这对地域辽阔、代理机构数量众多的新疆无疑是个好消息。

循着这一做法,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事业部副总经理李杭建议,对代理机构的监管,应从法规上下功夫,杜绝代理机构的灰色地带,使得社会各界监督并反映代理机构的不良行为,针对代理机构造成的恶劣影响,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违规现象的代理机构进行公开警告和处罚。定期公布代理机构的详细业绩,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业绩选择合格的代理机构,避免因采购人、评审专家的片面认识和打分,给代理机构造成不良影响。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黄山持有相同观点,他建议,要健全法规制度,规范代理机构行为。另外,他倡导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监管,除了法律规定的监管部门以外,必须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在推动制定从业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的同时,代理机构也要不断加强自身内部的控制机制建设。

迈向专业化、差异化发展之路

今年7月底,由中国政府采购报牵头主办的中国政府采购峰会在山东淄博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代理行业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发展之策。会上,大家一致认为,专业化、差异化发展才是打开代理机构未来的正确方式。

其中,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副秘书长徐剑锋的发言令人印象深刻。他认为,代理机构要走精品化、专业化发展道路,并建议:第一,要紧跟修法的脚步,对新政策、新规定跟进学习。第二,在专业领域做大做强。第三,在采购需求和绩效评价这“一头一尾”上多下功夫,给采购人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第四,深入钻研采购方式,正确、灵活把握不同采购方式的程序和要求。第五,代理机构应该成为相关标准重要的制定者和参与者。第六,代理机构要注意数据的搜集和整理,为采购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第七,代理机构要成为规范采购的引导者。向采购人提示风险,帮助采购人规范采购。第八,代理机构要把前端工作做好,减少项目后期质疑投诉率。第九,对代理机构要加强培训,并将培训进行分类,比如初级入门类培训、进阶式培训等。

大咖说代理

在过去的一年里,代理行业界的大咖纷纷亮相中国政府采购报平台,用自己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代理行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发声。

作为代理机构的“领头羊”之一,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有着自己一套成熟的管理模式。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程超表示,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在新时代下,代理机构应立足政府采购需求拓展代理服务,加强自身专业能力建设,实现从“重程序的合规性采购”向“重需求的专业化采购”转变,提升采购代理专业和技术的含金量,为采购人采购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方案,当好采购人的参谋助手。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专职专家岳小川是业界鼎鼎有名的实务“大咖”,他提出了打造“百年老店”的观点。他认为,这应该是未来代理机构发展的方向。在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放”和“管”并不冲突,反而是不能一放了之,不作为。放宽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并不等于零要求,鼓励代理机构向大企业方向发展也不等于指定特定对象。

今年11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副总裁黄志勇在本报发出了“等风来不如追风去”的号召。他鼓励代理机构尽快适应市场变化,尽快完成转型升级。全过程咨询日益兴起,传统的代理机构应尽快适应国家政策的引导,主动求变。未来的市场需求应该是复合型机构、一专多能的机构。一部分代理机构可以从自身内部人员培养多元化业务人才,发展多元化业务板块,让代理机构可以依靠招标代理和多元化咨询这两条腿走路。另一部分机构,可以通过合并、重组、收购、兼并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咨询多元化业务。

小编“言”犹未尽

回顾了一年的代理行业热点话题,坐在家中翻看报纸或者拿着手机的您,最关心的是哪些代理热词?请把弹幕打在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或者留言信箱里。新的一年,本版将继续“为代理机构说话,让代理机构说话,说代理机构的话”,回应您最关心的问题。

各位读者朋友,我们明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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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08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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