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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促农牧民持续增收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2-09-01 19:35:4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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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促农牧民持续增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携手多部门共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

本报讯 记者昝妍报道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总工会等单位发文提出,共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以下简称乡村振兴馆),展示和销售自治区内脱贫地区绿色优质农副产品,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通过稳定的采购需求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乡村振兴馆供应商由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信用+承诺”入驻模式和“一地征集、全区共享”的入驻管理方式分级、公开、常态化征集。符合征集条件的供应商免费入驻乡村振兴馆,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三类条件之一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入驻乡村振兴馆:第一类,脱贫地区旗县乡村振兴部门推荐的产业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好、产品质量好、有诚信的农副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市场主体,优先从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经营主体中推荐。第二类,旗县农牧部门推荐的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或列入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第三类,各预算单位对口帮扶村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

第一类和第二类供应商由脱贫地区旗县乡村振兴部门或旗县农牧部门将推荐名单提交给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旗县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电子卖场由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的,应将推荐名单提交给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盟市、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供应商征集公告,公告中应包含推荐名单。第三类供应商按照盟市、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征集公告要求,提交预算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材料等申请入驻。上述供应商根据征集公告要求向盟市、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入驻。

据了解,乡村振兴馆主要面向自治区各预算单位,尤其是各大高校、监狱和戒毒管理部门食堂农副产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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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78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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