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大事记
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颁布。第九条明确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004年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第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布。
2006年
财政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的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007年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政府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制度开始执行。
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其中,第六条明确,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2018年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政策工具的调控功能。
2019年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
2020年6月
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指导采购人在需求中明确对包装的可循环、有机、可再生等绿色要求。
2020年10月
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南京、杭州、绍兴、湖州、青岛、佛山等六个城市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等新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开展试点。
2020年12月
财政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设政府采购政策一章,明确规定政策制定主体及政策执行措施,新增对采购人落实采购政策的要求。
2021年12月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就《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要优先选择使用氢能源等的高效系统设计方案。
2022年5月
财政部、住建部、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决定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范围,试点城市将从目前的全国总共6个增加至每个省2个。
2022年6月
财政部发布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为在“双碳”目标下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精准发力定下新基调。
(文字 耿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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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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