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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人有“医靠”

栏目: 2022年两会报道,电子报 时间:2022-03-10 23:17:4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让更多人有“医靠”

——两会代表委员热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国将完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机制,采取把更多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等办法,进一步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建言献策。

扩面增容让更多人受益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医院院长葛明华认为,药品集采不仅让患者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也让医院和医生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同时,还可以倒逼企业更加专注于提升产品质量。他建议,政府进一步扩大集采品种范围。

目前,纳入集采的药品种类不少是针对基本医疗需求的。葛明华认为,任何工作都需要循序渐进,集采从常见病入手,可以让更多人获益,满足政策的基本需求。在葛明华看来,当探索一段时间后,再对高价药实行集采,将会让更多的老百姓受益,辐射面也会更广。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提交了一份《关于完善和推进国家药品集采改革的若干建议》。陈保华表示,目前,国家药品集采改革已进入了关键期。在原有政策规定落实、纵向推进和横向领域配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例如,中选药品的同类药尚未集采,影响中选药的使用;中选药品因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约了基层使用;现行政策导致中选药品难以进入药店销售。

对此,陈保华建议,加快推进相关领域的配套政策完善和集采改革。一要尽快将集采中选药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促进中选品种,特别是慢病药品在广大基层的使用。二是要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高医疗机构的集采报量。在落实“结余留用”政策的基础上,卫健、监察等部门要运用大数据掌握医疗机构的药品实际使用量,切实提高集采报量,提升医疗机构的集采占比。三是要加快国家集采扩面,把已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两家及以上企业在产的药品,均纳入集采范围,扩大集采品种的覆盖面。

中成药集采引争议

近年来,加快中成药纳入集采的呼声越来越高。今年1月,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将中成药集采列为年度重点项目。2月,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明确表示,今年要有序并进一步扩大中成药集采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庆国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建议,扩大中成药集采范围,中药配方颗粒实行单品种集采。

在卢庆国看来,中成药集采对于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可以助力解决中成药行业中存在的价格虚高等问题。“集中带量采购就是要通过‘招采合一’的办法,事先明确采购量,从而让中选企业不需要过度营销就可保证销量,清除不合理销售机制对产业发展带来的阻碍,引导企业把精力集中到提升药品质量上来。”卢庆国说,扩大中成药集采的品种范围,加快推进各地中成药集采进程,尽快实现中成药集采的规模化,助推中药产业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进一步优化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规则及技术评价、价格竞争评分细则,减少技术评价权重,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体现价格优势,达到降低医保费用、实现科学公平竞争的效果。

在中成药集采呼声高涨的同时,也有不同的声音出现。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唐纯玉认为,中成药质量和疗效等评价体系不够完善,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需要稳妥推进,不应操之过急。

唐纯玉解释道,一些日均费用较低的中成药品种,本身价格就很低,难以承受降价压力。这类廉价药物的使用本身就是对医保基金的保护。中成药独家品种多,以往定价自由度大,是集采中最难处理的部分。对此,她建议,对中成药独家品种进行合理分组,对于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宜简单归于一组,直接进行比价。

和唐纯玉持有类似观点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伟。他建议,要科学合理开展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科学合理定价,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给创新药更长容忍期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呼吁,给予企业自主研发新药较长的容忍期。他说,一段时间以来,生物医药相关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行。由于自主创新药物的研发流程很长,投入成本很高,在国际上,流行着“十年十亿美元”才能开发出一个创新药的说法。同时,创新药投资“九死一生”。“创新药物的开发虽然一直是高投资、高风险,但并不一定会得到高回报。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投资的热情,同时挫伤了医药科技创新的激情。如果这些问题在制度层面得不到解决,长此以往,将制约一个国家在该领域的进步和发展。”

为此,他建议,制定更为详细的有利于充分保护、推进我国自主创新药品研发的集采政策细则。“对于创新企业自主研发新药,特别是生物医药,给予较长的容忍期,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进入集采目录以及进入集采目录的价格折扣空间,以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投资创新药发展,鼓励全球科技人才集聚中国创新药企业。”

他还建议,在创新药物方面对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的药品前期投入给予充分考虑,在采购定价的时候,从按一定的年限回收投资并获得收益的角度,来鼓励和支持创新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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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30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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