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东莞市:强责任 提质效 促管理

东莞市:强责任 提质效 促管理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1-12-27 20:02:3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广东东莞市:强责任 提质效 促管理

本报讯 广东省东莞市财政局近年来围绕“强责任、提质效、促管理”优化政府采购各项工作流程,构建了适应新形势的监督管理体系,不断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健康发展。

以“强责任”为核心,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东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组织专题业务培训,要求采购人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压实需求审查工作,加强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确保采购结果符合采购需求,实现既定绩效和政策目标。为规范重大政府采购事项内部控制和监管,东莞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管理制度,从明确主管预算单位监管职责、强化项目专家论证要求、规范实施程序和审批权限等方面,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管,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以“提质效”为目标,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实施。东莞市财政局全力推进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上线运行,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各级采购人单位提前熟悉云平台的框架结构和操作流程。同时,实现“数字财政”与“云平台”系统有效对接,根据系统设计和管理工作要求,明确“数字财政”系统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流程,通过印发通知与组织专项培训,指导预算单位把握工作要求,熟悉操作流程,有效形成“预算-采购-支付”闭环管理。此外,做好“云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运行,实现政府采购“线下无交易、采购全监管、信息全公开”。

以“促管理”为抓手,强化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东莞市财政局持续清理违规建库问题,严格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采购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项目采购执行情况,督促采购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同时,东莞市财政局加强与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的外部协同监管,建立常态化联系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增强协防监督能力。

(东莞财)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12期第2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