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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推出提供采购计划制定服务等创新举措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1-07-08 18:57:4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政采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在行动

两地落实政采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政策出实招

吉林推出提供采购计划制定服务等创新举措

本报讯 记者牛向洁 通讯员姜锋 郭鑫 宋婷婷报道 吉林省政府采购进一步发力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吉林省财政厅等部门近日印发《吉林省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了提供采购计划制定服务、建设长春销地仓、举办产品推进会等创新举措,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根据各级预算单位预留的采购份额及采购需求,提供制定个性采购计划服务。在充分调研各级预算单位工会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整合平台优质产品,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出“特色礼包”,推动各级预算单位工会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保障预算采购单位按时完成采购任务。同时,针对该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量低、生产规模小、没有品牌和运营能力的农户、合作社等现状,提供品牌商标、产品包装、质量检测、产品溯源等服务,利用吉林省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品牌进行产品输出,入驻“832平台”进行销售。

根据《实施方案》,吉林省将建设“832平台”长春销地仓,发挥仓储配送、质量检测、产品溯源、“吉字号”产品认证等功能作用,打造平台放心产品。通过建立定时、定点、定线的物流配送机制,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时效,提高吉林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引导省内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商入驻长春销地仓,鼓励各级预算单位按照“就近经济”的原则采购长春销地仓产品。

《实施方案》还明确,吉林将在省内外适时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产品推介会,宣传吉林脱贫地区特色农副产品。在与吉林农副产品差异化较大的上海、成都等区域,设立吉林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广体验中心,提高吉林大米等农副产品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

此外,在预留份额上,吉林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实施方案》还提出逐级确认汇总、开展采购活动、加强货源组织、严格供应商管理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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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66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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