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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如何落地

栏目: 汽车 时间:2014-02-21 10:55:1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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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事在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一时间消费者、厂商、协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频现各大媒体---

汽车“三包”规定如何落地

本报记者 梁帅

为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连日来,汽车业内各方讨论不断,有的协会认为汽车实行“三包”条件不成熟,有的专家则对汽车“三包”规定能否顺利出台表示怀疑。为何这项看来对保障消费者权益如此有力的规定会引来诸多质疑,甚至令相关专家对其能否出台都没有信心?

能否出台前景堪忧

专家的担忧并非没有根据。据了解,早在2004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就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对外征集意见。将汽车“三包”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遗憾的是,这次草案公布后再无下文,最后不了了之。专家的担心也源于此,并且相关专家表示,汽车“三包”规定迟迟未能出台,皆因各方利益作祟。情况是否真如该专家之言吗?我们或许可以从此次征集意见的各方观点中找出答案。

汽车厂商方面,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各大汽车厂商对汽车“三包”规定并未发表明确言论。但是从经销商的口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出其中原因。“汽车‘三包’规定一旦出台,投诉要求退车、换车的车主肯定增多,我们在中间承担的损失就太大了。”一家4S店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负责人解释了其中的原由:假如消费者依据该规定向4S店提出要求换车,经销商需要向厂商提出申请,而生产厂商一般都有严格的退换车标准,换车要求很难轻易通过。一方面是消费者的步步紧逼,另一方面是厂商的“严格规定”,经销商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如果是二级经销商就更难办了。此外,不少经销商还表示,如果汽车“三包”政策中没有规定合理的防范和约束机制,则可能会出现大量的恶意索赔事件,这也是厂商担忧的情况。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在10月13日,针对汽车“三包”规定提出了5点意见和5点建议。中汽协认为,现阶段汽车产品实施“三包”的相关配套体系不健全,全面实施汽车产品“三包”的环境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目前不适宜仓促实施汽车“三包”规定,应先完善汽车召回制度。中汽协指出,汽车产品实施“三包”面临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当前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的体系没有建立,难以对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和性能故障作出科学、准确、公正的鉴定。如果仓促全面实施汽车“三包”,很可能难以达到有效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初衷。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表示,汽车“三包”应分步实施,首先强化并规范“包修”,进而逐步探索实施“包退”、“包换”,待各项环境条件基本成熟以后全面实施汽车产品“三包”。

规定出台刻不容缓

针对中汽协的观点,有另一种声音认为,汽车“三包”已经刻不容缓,从上次征求意见的不了了之,到今天汽车“三包”规定再次征求意见已经整整过去7年。这7年间,一方面我国的汽车产业飞速发展,已经连续多年蝉联全球汽车产销冠军。另一方面,汽车质量事件频发。长期以来,我国处理汽车类消费纠纷一直依据《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于没有相关细则,造成了售后服务厂商说了算的情况,消费者维权非常困难,甚至在同样质量事件面前,厂商对国内消费者采取了与国外不同的待遇。

根据全国消协公布的数据,2010全年以及2011年上半年,全国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都是汽车,增幅分别达到51.1%和32.4%,投诉绝对数量分别达到14093件和8235件,都创出了历史新高。某专业机构的调查也显示,30%的受访者认为汽车“三包”的出台将提升汽车制造质量。

可借鉴政采经验落地

同普通消费者相比,公车采购如何把握车辆质量,汽车“三包”规定将对公车市场产生哪些影响呢?

汽车“三包”规定全称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那么其中的“家用”是否包含公车呢?在以往的公车采购中,相关采购部门是如何把握车辆质量的呢?某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汽车“三包”规定中的“家用”应该指的是该车的设计用途,表示区别于商用车,而并非指其购买用途,从车辆使用本身而言,公务用车与家用汽车没有本质区别,公车无疑在汽车“三包”规定范畴内。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对于提升企业对车辆质量的重视程度有着积极促进作用,将可以为公车采购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对于如何把握车辆质量,记者通过查找招标文件发现,某地公交车采购中对车辆质量问题有这样一条规定:“在8年内,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衡量断裂,车身骨架断裂(因制造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负责召回。”由此可见,公车采购在“包退”方面已经先行了一步。

不少参与公车采购的供应商也表示,公车采购对车辆质量的要求往往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供应商同时也表示,既然参加投标就表示企业认同并保证能达到合同的要求。

而消费者购车,可以借鉴公车采购的经验,把质保条款以合同的形式约定好,这样更有利于“三包”规定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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