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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报价超预算而废标的采购项目该怎么办

栏目: 实务操作(探讨),电子报 时间:2021-04-26 17:13:3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有问有答】

因报价超预算而废标的采购项目该怎么办

■ 本报记者 马金眈

问题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报》编辑部收到这样一则询问:在某招标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导致项目废标,若采购任务不取消,后续该怎么办?

回答

受访专家认为,废标后,若采购任务不取消,采购人可以有两种重新组织招标的路径选择:一是调整采购预算,二是调整采购需求。

采访中,业内专家认为,如果采购人的需求设置合理,且必须在满足现有需求参数的情况下才能完成采购,进而不影响采购人后期的使用,采购人可以选择调整采购预算。然而,调整采购预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宋熙文表示,法律对预算调整有着严格的限制,并且,预算调整需经法定程序,要按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整。

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下,采购预算是不能轻易修改的。“政府采购项目是不能超预算采购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协议采购处处长谭健强调。

业内众多专家与谭健持有相同看法,他们认为,政府采购项目都应该遵循“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为避免此种情况出现,专家建议采购人在编制预算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使采购文件的预算金额合乎市场规律,维护政府采购公信力。

在预算不能轻易修改或预算设置恰当的情况下,采购人应对其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做进一步思考和市场调研。如果是需求参数有误或标准过高,或是采购人在现有预算下还可以进一步降低采购需求,那么,调整采购需求不失为一种更好的选择。

“采购人选择调整采购需求,可以保证采购单位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谭健认为。

对于具体该如何削减,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部部长王永锋告诉记者,可以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减少非必需的功能需求;二是降低采购需求的档次、标准;三是降低质保等服务要求。

事实上,当投标人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时,项目不必废标,采购人也可以考虑更换采购方式。“若采购需求、采购预算等都无法调整,建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或谈判,降低供应商报价,看能否将报价降低在预算范围内。”王永锋强调,这种情况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转变采购方式,不必重新组织一次招标,但前提是要符合对应的情形。

“不同地方的规定可能不太一样,有的地方可能规定必须重新组织一次招标。”王永锋还说。

延伸思考

第一,投标人报价超预算,原因何在?

关于投标人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这种情形,业内专家分析指出,出现该情形的原因较为复杂,一般可以归为以下三点:一是采购需求合理,但采购预算设定过低。二是采购预算合理,但采购需求设定不合理,如采购需求设定过高,投标人认为预算金额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因此出现了报价超预算的情况。三是供应商串通投标,把报价“调成”超预算模式。

第二,能否使用次年预算进行“预算追加”?

采访中,还有采购人提问道:“今年的预算金额不够,是否可以用明年的预算来填补?”对此,谭健告诉记者,财政预算有刚性要求,即没有列入预算的项目不能执行采购。以湖北省为例,申报采购计划可以选择今年的预算资金加上明年的预算资金,但今年的预算资金只能支付今年的采购内容。另外,一般情况下,面对年度连续性服务项目,才会在采购需求与合同中约定一部分款项今年支付,另一部分款项明年再支付。

法律链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四十三条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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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47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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